郑爽被举报偷逃税日薪208万?如果事情是真的,那么他们也是OKR“大师”
北京日报客户端发文称:针对有关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北京市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进行全面核查。
下一步,市广电局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稅等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为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而昨日郑爽工作室表明自己“清清白白”
而这个惊天的大瓜要从张恒的爆料开始,爆料人给出的资料显示,郑爽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出演名为《倩女幽魂》的电视剧,合同片酬为4800万元;而郑爽母亲刘艳等人则在2019年6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增资协议书》,通过旗下代持公司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
早在2018年6月,中宣部等部门就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郑爽涉及的上述合同如果属实,即是“阴阳合同”,既躲避了“限薪令”,又涉嫌以虚报价格的方式来逃避国家税收。
4月28日晚,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并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
瓜的内容吃完了,毕竟小北不是娱乐八卦博主,我们还是来从OKR的角度来说点干货,熟悉小北的应该知道我们是做目标管理工具的,在我们OKR圈子里面有句话叫“万物皆可OKR”,那今天的OKR小课堂来深度聊聊这“一爽”事件:(网友戏谑:如果事件真实,郑爽日收入208万,一年收录6.4亿简称为一爽)
国际惯例,上课前先简单回顾下OKR的内容
OKR工作法的定义
OKR,即目标与关键结果法。它是由“目标”和“关键结果”这两大主要部分组成。这个概念可以套用到许多工作场景,比如你的目标是“电商销售”,那么“一天的成交量”或“一年的营业额”就是所谓的关键结果。
OKR工作法的设定
了解基础概念后,我们再来用思维导图梳理OKR工作法的设定。这其中可以分为优秀的OKR工作法设定应满足的3项要求;设定时需要注意的7项要素;设定时必须遵守的3项原则。
对于“一爽”事件,关键人物是郑爽父母,从娱乐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郑爽父母对钱的追求一直有着很强大的欲望,以至于后面发生的种种事件,那么开始我们今天的第一个OKR:
O1:赚足钱,享尽人生富贵
KR1:为女儿找一份日薪200万的工作
KR2:降低缴纳的税收至25%
在前面的课程小北有提到过,O是一个振奋人心,不需要去量化的,甚至可以理解成一个口号,譬如“赚足钱”这个就是一个没有办法去量化的内容,但是KR需要量化,譬如第一个KR,日薪200万,那么年薪就是6个亿左右,同时还需要控制“支出”,所以他们开始偷税漏税,使用阴阳合同来逃避税收。
那OKR里面会有一个叫“目标对齐”,这个怎么理解呢。在实际场景中就是你的某一个O可能会对齐其中的一个KR或O,这样大家的目标就一致的,向着一个方向去努力,那么上述的KR1,找一份日薪200万的工作,我们就可以开始咱们今天的第二个OKR:
O2:进入娱乐圈,不靠演技也要做顶流
KR1:考入北京电影学院;
KR2:出演一部青春偶像剧
KR3:学会瞪眼、嘟嘴表演技能
KR4:合作片酬不得低于1.6亿
工具目标对齐
目标设定
当然,第一个O1的KR2也是可以对齐下一个目标的O3的,譬如这个娱乐大瓜中创建空壳公司等
好了,今天的万物皆可OKR课程就结束咯。今天小北用OKR简单解读了一下郑爽事件,主要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万物皆可OKR”的精髓,希望大家还是多将OKR运用在“正能量”上,通过OKR引导自己用正确的方法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郑爽事件真实性不可考究,但是该事件已经在业内掀起了新的波澜。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期已有10余位明星注销了其名下的工作室等关联公司。更有媒体报道,近年来有75位一线艺人共计注销了200家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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