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哪些)

网友投稿 485 2023-03-1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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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的监控需要认真负责监管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我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转变传统观念,加强思想重视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应对其高度的重视。对于施工单位而高,不要一味地追求进度和效益,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重视工程的质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会造成不可恢复的严重后果;对于设计人员而高,应当转变传统的工程设计思路,多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只有结合具体施工环境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才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对于具体施工人员而高,应当加强思想重视,要提高每一个施工人员对危害后果的认识深度,要保证每一个具体施工环节的质量;对于现场监理而高,应将“安全生产、质量第一”时刻记在心间,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死角。人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最重要的是提高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因此,只有转变传统的观念,加强思想重视,才能真止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制度保障来实现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关键,要将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和验收工作提前做,只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止保证工程的质量_质量科学和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它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质量控制程序以及各项工程质量的具体管理等因此,要对整个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详尽的分析和设计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同时要注意该体系的可操作性,并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对其完善和改进

3建筑材料的选择应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质检人员的作用

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果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的质量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要使建筑工程的施动者树立一个良好的质量意识。因为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搞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的一项。建筑工程质量涉及到多个方面,是一个由多部分、多层次、多因素组合的整体,因此,必须从筹建协调到具体施工全过程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为杜绝不合格建材危害工程质量,要坚持材料准用制度。业主、承包商、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材料检验、检测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坚决堵死伪劣建材的销路,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所有工程用料、构配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质量标准,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现场。

4 加强质量验收工作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一个工序,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尤其要严格管理,不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影响建筑物结构质量的关键工序,如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分项工程,必须实行全过程监控。执行施工企业内部质量检查的“三检”管理制度(即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班组之间对施工质量进行互检、专职质量员对施工质量进行专检),留下相应的检评记录,有利于生产班组与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的标准和程序达成共识,使质量管理工作进入常态。

5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以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做任何事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也不例外,也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以规范。但是,当前形势卜,法律法规的实施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制定法规的部门并没有足够的权利管理整个建筑施工工程。因此,需要加强制定法规部门的权利,扩大他们的管理范围,尽快地制订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权威性法规。此外,还要严格执法,必须依法惩处那些质量事故责任者,以此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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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什么?知道框架就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资料
一、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一)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企业特色、项目特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如企业达到市级安全先进单位,项目达到安全创优等各种荣誉。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项目根据作业条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和传阅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红头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项目发放记录。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四)设备(含紧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制度(含检测、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专业类、劳务类等分包单位安全职责、权限、考核、奖罚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制度(项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卫值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制定)
(十六)事故紧急救援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明确各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械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工会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必须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二)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各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包含: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书记、安全主管、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劳资员、预算成本员、材料员、保卫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工人、分包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照以上编制。
(四)责任制内容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执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权限。
(五)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企业和项目级),同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六)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项目的时限自行调整。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企业制定保障计划和落实资金,必须保留各种单据备查,项目将实际发生费用汇总报公司,现场留存单据。企业和项目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预算表和统计表,应相互对应。
(一)安全培训费: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安全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JGJ59-9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
(二)宣传、活动投入: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文艺竞赛、订阅安全类报刊杂志、制作展览板等
(三)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费: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含租赁费)、电器产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
(四)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三宝、防护面罩、工作服、防寒防暑等
(五)文明施工设施:现场围档(含大门)、场地硬化、排水设施、绿化、食堂、厕所、淋浴室、消防器材、五牌一图、警示标志、急救药品器械、垃圾处理等
(六)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修,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
(七)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技术服务费
五、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对全体人员分工种、分部、分项、分季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危险源单独教育记录,同时要求被教育人员签名,不得伪造代签。
(一)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二)节前节后安全教育记录
(三)新进场工人教育记录
(四)安全教育记录(定期月或季度)
(五)班前安全活动、安全周讲评记录
(六)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复印件附后
(七)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六、采购
企业或项目分包单位采购安全用品时,必须选择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若无可自行采购;采购时提供安全用品的证明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将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上。
(一)合格供应商目录(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钢管、扣件、起重绳、活动房等)
(三)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每页粘贴一种物资)
七、分包管理
(一)合格分包方名录(企业以红头文件方式公布,项目留存)
(二)项目分包方名录
(三)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评价记录
(四)项目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五)分包方的安全职责和落实情况资料
(六)分包方开展安全活动资料
八、施工过程控制
(一)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二)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基础、主体、装饰等)、分项(土方、桩基、脚手架、模板、钢筋、砼、塔吊装拆、物料提升机装拆、外用电梯装拆、砌筑抹灰、墙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工种(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瓦工)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确认,不得伪造代签。
(三)安全设施移交表
(四)三级动火许可证
(五)模板、外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拆除申请表
九、危险源控制
(一)企业应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检查记录)。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十、事故应急救援
编制应急救援计划(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重大意外事故、火灾、中毒中暑等),内容涵盖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报告程序、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准备及设施、人员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调查处理建议等。
(一)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价记录表
十一、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
(一)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汇总表
(二)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记录[项目检查类型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包括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上级单位对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汇总
(三)安全检查日记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安全检查罚款通知书
(六)施工脚手架、悬挑架、提升架验收单
(七)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含计算书。
(八)井架、龙门架搭设验收单
(九)塔吊、施工升降机、落地操作平台验收单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验收单
(十一)施工机具验收单
(十二)基坑支护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十三)洞口临边验收防护记录
十二、安全改进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执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估。
(一)安全会议记录
(二)安全自我评估报告
(三)安全整改汇总和纠正措施执行回复
十三、安全资料收集
(一)企业和项目由专人负责更新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市级和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二)安全资料分类装订,统一格式,纸张采用A4页,需签字部分不得代签。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事故紧急救援资料必须单独保管建档。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做好每月安全交底,并下达到施工班组;班组长每日做好班前安全讲话。
2.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现场内不准光脚、穿拖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小孩进入施工观场)。
3.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5、作业人员不得朝下抛扔材料、工具、废弃物等。
6. 随时清理现场,做到活完脚下清,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施工现场所有的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处所,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应有防护措施,请注意安全。
8、现场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地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箱、闸刀箱,必须门锁齐全,闸刀盖扭齐备,严禁一闸双用或多用以及动力、照明合用。
9. 使用中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防电保护措施。电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拉。使用照明灯必须是低压照明,不得使用高压照明。所有临时电必须现场专设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装。
10、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11、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作业。
12、 建筑工地架子拆除时,设有警戒线,请注意安全。
13、遵守人货两用电梯装载货物的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标准,不准强行搭乘 ,不能随手乱动电梯上的设备和设施。
14、 现场消防临时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以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的可靠性。
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火的地方吸烟或烤火。
16. 保温材料、粘接剂、清洁剂、防锈漆等易然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并且要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室内严禁明火。
采暖系统:
1、采暖系统情况:
1.1. 热源:集中供热或壁挂炉分户采暖
1.2. 热负荷:见《采暖计算书》
1.3. 设计参数:见设计说明
1.4. 系统数量共计:见图纸
1.5. 系统形式:管道用硅烷交联聚乙烯PE-Xb管或其他管材,管道弯曲处弯曲半径不小于6d。分水器为铜制国内名优品牌,各环路设内置阀,集水器带环路接口装置,分上各环路支管阀门采用具有调节性能好的铜球阀。 地面铺设自熄型苯保温板,容重20kg/m3;聚苯板上铺镀铝反射膜,主要作用为保温、隔热、防潮、隔声、防水、并增强反射热量、为管材安装提供坐标和防止聚苯板在施工中损伤。边角保温、卡钉、护管、胶带等辅材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有序安装。
2、管材使用、铺设、连接方法、试验标准:
2.1. 地面盘管:采用硅烷交联聚乙烯PE-Xb管。
2.2. 管件连接:采用黄铜挤拉成型卡套式管件连接。
2.3. 试验标准:试验压力0.6Mpa,稳压1小时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且无渗漏为合格。
3、施工工艺流程:
材料进场验收 → 材料出库 → 施工准备 → 安装分、集水器 → 铺设保温板 → 交联管环路铺设 → 外观检验及水压试验 → 安装膨胀缝、边角保温等→ 回填细石混凝土 → 二次试压及冲洗 → 系统调试
4、地暖施工安装方法:
4.1. 检查地面:凹凸处剔除找平,砂土、杂物清理干净,保证地面平整,墙脚、柱脚与地面呈90°C直角。
4.2. 铺设20mm聚苯板,并用胶带黏结为一整体。
4.3. 苯板上铺铝箔要平整,平面没有破损。
4.4. 所有沿墙、柱处安装苯板保温及膨胀条,防止因热膨胀使地面龟裂。
4.5. 管道铺设采用硅烷交联聚乙烯PE-Xb管,管间距严格按图纸铺设,并用塑料卡钉将PE-X管固定铺设于苯板上。
4.6. 热媒集配装置(分、集水器)固定于墙壁上。分水器距地面5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不小于300mm。
4.7. 供暖管与热媒集配装置的分路阀门采用专用铜制管件连接。
4.8. 辐射采暖系统安装间断或完毕的敞口处,要随时封堵。
4.9. 上述工程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具体做法如下:检查保温板是否平实,PE-X管有无外伤,管长及管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然后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稳压1小时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无渗漏为合格。
4.10. 在确认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在四小时之内及时组织验收。
4.11. 各方验收合格后,四小时之内回填细石混凝土。
5、地暖施工质量要求:
5.1. 苯板与铝箔粘合要严密牢固,平面没有破损。
5.2. 苯板铺设要平整,搭接要严密。
5.3. 每盘交联聚乙烯PE-X管使用前,检查有无漏点。
5.4. 按设计图纸要求铺设管材,同一管路应保持水平。
5.5. 管路弯曲半径不宜小于6倍管外径。
5.6. 用卡钉将PE-X管固定在铺设于苯板上,直管段固定间距不应大于700mm ,弯曲管段不应大于300mm。
5.7. PE-X管始末端出地面,与分水器连接的管段,要套装柔性波纹管进行保护。
5.8. 每一套分水器与PE-X管装配接牢后,应对每组管路逐一进行试压、冲洗,确保畅通。
5.9. 填充豆石砼前,应对地暖系统进行试压,实验压力不能低于0.6Mpa。试压合格后,填充C15混凝土,并掺入适量防龟裂剂。混凝土要求使用豆石并且粒径不大于12mm。为保证地面不出现或少出现裂缝,也可由土建队伍在浇注混凝土时加铺防裂钢板网,但在铺设钢板网时不得损坏铺设好的管路系统。
5.10. 填充层在浇注和养护过程中,地暖系统内应始终保持不小于0.4Mpa的压力,养护周期不少于50小时。
5.11. 严禁地暖装设作业与其它施工作业同时交叉进行,严禁填充层在浇注和养护过程中进入踩踏,严禁在地暖在面上运行重荷载或放置高温物体。
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行之有效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甲方

监理
  ↓
项目经理
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管理
  ↓
现场暖卫、土建专业技术责任工程师
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管理
  ↓
现场专业质量检查员
  ↓
作业班组
2、质量保证措施:
2.1. 对所有材料实行采购检验制度,对所有部件、配件实行样品制;对所有材料、部件、配件、设备采购时其性能和参数要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要求。进场材料必须有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本工程保证不用非正规生产厂家的无证材料。
2.2. 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验收,核对其规格、型号、数量,要与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相符;挂牌管理;做到防潮、防腐、防损坏;设专职人员管理;预制加工的设备应先和厂家进行订货技术交底,进场后进行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进场设备实行开箱验收制度。
2.3. 严格控制工序,认真做好自检,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施工,禁止违章作业。
2.4. 班组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及时认真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技术负责人和专业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要经常进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
2.5. 现场安排有多年地暖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工长,分别担任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长,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长现场办公,做到施工现场24小时负责制,确保指挥灵、管理严、施工快、质量优。
2.6. 施工现场设专职技术工程师,对地暖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每道工序,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不允许因施工人员个人素质差异而影响整体施工质量,对甲方要求的技术变更事项或施工中临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公司及本公司设计人员沟通,快速做出反应和处理意见,做到解决问题不过夜。
2.7. 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监督检验员,每时每刻巡回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严禁违规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
3、质量通病及防治方法
质量通病及防治方法见下表:
序号 质量通病 防治方法
1 通热后渗漏 1. 严把加热盘管的质量关,选择优质高密度地暖专用硅烷交联聚乙烯PE-Xb管;
2. 隐蔽之前,必须试压合格,方可回填;
3. 派人配合垫层施工,监督土建方垫层施工不发生质量事故;
2 管路堵塞 1. 埋地管路试压前先进行冲洗,冲洗干净后再进行连接试压;
2. 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间断或完毕的敞口处,要随时封堵;
(七)成品保护措施:
1. 进场管材及管件保持出厂包装,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并避免油污。管材摆放要分项按编号排放整齐,用方木垫好,堆置高度不大于1.5m,并应防止脚踏、物砸。
2. 管道铺设好后及时进行试压、冲洗,并及时施工苯板和垫层,垫层施工时管道确保0.4Mpa压力,注意不能踏压管道,不能使用振捣器。
3. 明装管道安装在土建墙面粉饰项目后进行,防止灰浆污染管道;明装
管道安装好的管道均做包裹保护。
4. 阀门的手轮在安装时卸下,交工前统一安装好。
5. 豆石混凝土施工时运料小车不得碰撞门口和墙面等处。
6. 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采暖管、电气等应设保护措施。
7. 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堵头要保护好,以防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8. 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堆放杂物。
9. 地面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养护期过后也要注意成品保护。
(八)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低温辐射采暖系统应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1. 中间验收是从铺设热绝缘层起到供暖管铺设和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完毕进行试压止,由施工单位会同有关方面进行。
2. 竣工验收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建设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以及主要材料、制品和零件的验收。
① 验收前进行实验:
向地暖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升压时间不得少于15min当达到规定压力后,稳压1小时,再补压至规定压力值,15min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Mpa。
②交工前进行通暖调试:
具备供热条件的,调试可在竣工验收后现场进行;不具备供热条件的,可延期调试。调试工作须在甲方配合下进行。
  调试通暖应缓慢升温,先供应25°C-30°C热水,24小时后逐步升温,每24小时升温5°C,直至达到设计水温。通暖达到设计水温后应再运行24小时,并调节每一通路水温达到设计温度。
③验收至少应达到下列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北京市DBJ/T01-49-2000技术规程;
◆填充层表面裂缝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管道及管件无渗漏;
◆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④报审竣工文件: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主材、辅材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单;
◆中间验收记录和试压、冲洗记录;
◆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通暖调试记录。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的意见和建议,跪求,速度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细则

技[2009]17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工程质量管理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职能与人员配置
第三条 管理职能
(一)全面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施工准备、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等过程实行全方位管理。
(二)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证工程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基本制度。
第四条 人员配置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并取得质检员资格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经理部在考虑项目规模的基础上配置1—3名专、兼职质检员;对于大型综合项目经理部可设置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质量监督检查分站根据项目所涵盖专业配置3—4名专职质检人员。
第五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供)方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 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由分包(供)方负责,并接受总包方的管理。总包方应对分包(供)方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第七条 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面质量管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及公司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同时,结合项目实际,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三)组织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工程质量管理的安排、部署及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四)组织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策划,并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五)按规定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工作。
(六)组织制定和明确项目经理部各副职、部门及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七)组织抓好全员性的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和各工种和各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
(八)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质量情况。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对工程质量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九)按规定及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开展责任问责,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进行责任认定和分析原因,落实相关责任。
第八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策划,组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四)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公司和上级文件通知、工作部署的贯彻与落实。
(五)按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及时整改及验收。
(六)参加并检查技术交底和关键节点质量控制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的实施工作。
(七)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对工程质量事故和隐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措施,整改落实,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九条 项目专业工程师职责
(一)组织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进行审核。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编制人员向参加施工的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二)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的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措施专项方案,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组织专项方案编制人员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控制措施的方案交底。
(三)定期组织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主管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通报,必要时向作业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进行签字认可。
(四)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了解和掌握其技术特性,组织编制和完善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十条 项目质量检查员
(一)贯彻上级有关工程质量方针、政策和施工质量标准、规范。
(二)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艺标准和工程合同对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参与验收。
(三)参与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目标及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四)参与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策划,完善项目经理部各项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参与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的关键节点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专项方案;编制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并报请项目经理组织研究实施。
(五)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并参加技术交底会议,了解和掌握交底内容。监督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六)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七)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质量、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设置工程质量控制点,合理划分检验批,并督促对施工过程实施控制。
(八)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工作例会。
(九)参与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专题会,沟通施工质量情况,识别潜在的工程质量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因考虑不周或执行偏差而引发的质量问题。
(十)配合项目部物资供应部门制定设备和材料进场的检验流程,并严格执行。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定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已经用于工程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十一)督促施工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检查不合格,不准提交有关部门验收。
(十二)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专业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所在施工企业工艺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工序、检验批、分项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
(十三)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合同或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主控项目要严格把关,一般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查,并确保检查结果公正、真实、准确,检查结果必须有记录,做到检查手段完善,过程控制完整;
2、对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发现重大工程质量隐患,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每月定期质量检查工作,并及时分析工程质量隐患存在的部位和影响程度;
4、发现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应及时签发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进行组织落实,并按整改期限要求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5、做好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
(十四)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协助有关人员分析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十五)组织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对可能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为编制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并对其处置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十六)对每天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记录,报告并跟踪督促分包(供)方工程质量管理和整改。
(十七)根据工程质量意识教育与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培训内容、人员、时间的记录,存档备查。
(十八)参与组织开展质量竞赛及奖罚活动。
(十九)督促和参与竣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回访、保修工作,并做好记录签证。
(二十)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备查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第四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
第十一条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策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组织编制形成文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策划的依据
(一)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应达到的各项指标及其验收标准;
(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三)项目施工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四)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工程质量策划的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
(四)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职责;
(五)影响施工工程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质量控制措施;
(六)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
(七)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八)项目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
(九)突发工程质量事件的应急措施;
(十)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应形成记录;
(十一)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和完善项目工程质量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落实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一)制定项目经理部各副职、部门及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与培训工作
(一)加强工程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贯彻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以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的培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三)定期组织相关的标准规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充分掌握所施工的工艺和流程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有关合同的约定。
(四)做好技术交底,特别是质量控制点的交底,使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过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一)项目经理应在施工前组织对设计图纸自审,组织参加技术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的技术、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并形成记录。
(二)施工工序质量管理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应采取日常现场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对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并应形成记录。
1、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2、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三)特殊工序控制
1、对在项目工程质量策划中界定的特殊工序应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对特殊工序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四)工程测量控制
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五)计量测试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测试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测试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六)施工设备的质量控制
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七)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
1、项目经理部应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十八条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制定工程质量措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
2、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所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
3、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
4、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程序;
5、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6、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等。
(二)设置质量控制点。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均列为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第六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贯彻质量保证措施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二)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检查。
1、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施工工序和工艺是否按工序及工艺控制要求进行;
3、各专业工程施工过程是否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操作,并是否满足有关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主要关键节点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及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施工;
5、隐蔽工程的施工和现场记录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各种签证的办理是否及时;
6、各种计量仪器和仪表是否能够准确运行,并满足工程的需要;
7、施工用主要材料水泥的配比是否满足和符合质量要求;
8、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记录台帐是否及时完备;
9、检查各种工程测量参数的数据是否准确和符合工程要求等。
(三)项目经理部应做好项目施工的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力度和频次。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问题的评价、处理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监督检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工程质量分析会,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一)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现状,识别工程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严禁未经检验或有工程质量问题的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2、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分级,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
3、应对工程质量问题评审,制定整改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4、做好并保存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和验收等的各项记录;
5、根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处理程序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部门应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的收集工作,收集的信息应包括: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二)业主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
(三)业主、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及工程质量的检查结果;
(四)两级公司项目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结果;
(五)项目经理部自检、自查及验收结果;
(六)同行业其他施工企业的经验教训;
(七)市场需求;
(八)质量回访和服务信息。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组织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和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程度,识别需要改进的领域和机会,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分析过程中,应使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分析结果应包括:
(一)业主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水平的满意程度;
(二)工和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的程度;
(三)工程质量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趋势以及改进的机会;
(四)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策划结果的实施情况;
1、施工和服务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
2、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控制情况;
3、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策划结果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
4、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与分包(供)方合作的评价。
第二十三条 纠正措施
(一)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二)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三)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四)对严重不合格或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实施效果应验证;
(五)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验证并记录;
(六)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措施
(一)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二)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四)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
(五)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第八章 项目经理部分包(供)方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包(供)方的工程质量管理,摒弃以包代管思想,以确保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要做好符合公司准入条件分包(供)方的进场验证工作,使其技术、质量、管理能力等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供)方的质量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并将分包(供)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之中,使其能够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要求分包(供)方必须建有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分包(供)方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工程质量目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验收。
第二十九条 分包(供)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创优规划等,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安排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对分包(供)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项目经理部质检员要定期对分包(供)方各工序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在局部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要对分包(供)方负责的分项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点,对涉及到特殊、关键过程的施工项目应严格按照特殊、关键过程程序要求进行控制,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要组织要定期对分包(供)方进行再评价,根据分包(供)方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质量施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为合格分包(供)方,否则被淘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执行中心,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分包(供)方的工程质量管理。两级公司领导要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意识,切实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2009年9月18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的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工程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
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包括项目业主、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下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单位,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第四条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管理体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管理部门主管港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义务,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交通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
建设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其他从业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安全生产隐患、质量安全事故等进行检举和投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检举和投诉。第二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九条 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保证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实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报备手续前,向相应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第十一条 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概况说明书,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文件;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什么是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QMS)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是组织的一项战略决策。

它将资源与过程结合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以过程管理方法进行的系统管理,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一般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与改进活动相关的过程组成。

扩展资料

体系特点

(一)它代表现代企业或政府机构思考如何真正发挥质量的作用和如何最优地作出质量决策的一种观点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

(二)它是深入细致的质量文件的基础;

(三)质量体系是使公司内更为广泛的质量活动能够得以切实管理的基础;

重要性

一、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及时办理有关质量检查记录手续。

二、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检查督促质量整改的落实情况,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三、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四、以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为依据,对各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及收集,做到技术质量资料的完善与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完成。

六、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百度百科-质量管理体系

关于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哪些、施工质量生产管理体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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