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装备管理八个环节)

网友投稿 345 2023-03-0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以及装备管理八个环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装备管理八个环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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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发改高技〔2020〕1409号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其中提到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以下为全文: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发改高技〔2020〕140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厅)、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规模效应。
——打造集聚发展高地。充分发挥产业集群要素资源集聚、产业协同高效、产业生态完备等优势,利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促进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
——增强要素保障能力。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引导人才、用地、用能等要素合理配置、有效集聚。
——优化投资服务环境。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创新投资模式,畅通供需对接渠道,释放市场活力和投资潜力。
二、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将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优先向基站建设开放,研究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智慧广电、媒体融合、5G广播、智慧水利、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智慧家政、智慧旅游、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医疗健康等成长潜力大的新兴方向,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形成一批支柱性产业。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加快补全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数字乡村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开发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应用,发展农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国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推动创新疫苗、体外诊断与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等产业重大工程和项目落实落地,鼓励疫苗品种及工艺升级换代。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加大生物安全与应急领域投资,加强国家生物制品检验检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遗传细胞与遗传育种技术研发中心、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为自主创新药品、医疗装备等产品创造市场。(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动机、高端医疗装备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研发推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维、农业生产专用传感器、智能装备、自动化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一批创新中心和示范基地、试点县。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工厂,建立高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卡脖子”问题,加快主轴承、IGBT、控制系统、高压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部件研发。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先进燃煤发电、核能、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基础设施网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大车联网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智能汽车特定场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自动驾驶运营大数据中心。以支撑智能汽车应用和改善出行为切入点,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融合城市动态和静态数据于一体的“车城网”平台,推动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实施城市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小区内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及相关设施改造提升,推广节水效益分享等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模式,鼓励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商业模式,推动节水服务产业发展。开展共用物流集装化体系示范,实现仓储物流标准化周转箱高效循环利用。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环境自动监测、生产过程智能管理。试点在超大城市建立基于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生态环境新型治理体系。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水平,推动环保产业持续发展。加大节能、节水环保装备产业和海水淡化产业培育力度,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绿色消费示范,鼓励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电商等绿色流通主体加快发展。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数字创意产业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健康医疗与养老、智慧农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建设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加强数字内容供给和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一流电竞中心、高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提供VR旅游、AR营销、数字文博馆、创意设计、智慧广电、智能体育等多元化消费体验。发展高清电视、超高清电视和5G高新视频,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产业园区融合集聚作用,贯通内容生产传播价值链和电子信息设备产业链,联动线上线下文化娱乐和综合信息消费,构建新时代大视听全产业链市场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
(九)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培育和打造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00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适时启动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支持产业集群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项目。(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力。启动实施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发挥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依托集群内优势产学研单位联合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创新平台和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建设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院。(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启动实施产业集群产城融合示范工程。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促进加快形成创新引领、要素富集、空间集约、宜居宜业的产业生态综合体。加快产业集群交通、物流、生态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产业集群资源环境设施共建共享、能源资源智能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理等设施建设。探索“核心承载区管理机构+投资建设公司+专业运营公司”建设新模式,推进核心承载区加快向企业综合服务、产业链资源整合、价值再造平台转型。推动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证监会、国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聚焦产业集群应用场景营造。启动实施产业集群应用场景建设工程。围绕5G、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率先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定期面向特定市场主体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择优评选若干新兴产业应用场景进行示范推广,并给予应用方一定支持。鼓励集群内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产品+服务”模式,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方式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壮大国内产业循环。(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科研单位等建设一批专业化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推进国家标准参考数据体系建设。建设产业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强化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认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创新转化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打造集技术转移、产业加速、孵化转化等为一体的高品质产业空间。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培育一批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有条件的集群聚焦新兴应用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十四)加强政府资金引导。统筹用好各级各类政府资金、创业投资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围绕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完善内部考核和风险控制机制。鼓励银行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推动政银企合作。构建保险等中长期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机制。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力度。支持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业优势,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等建设项目。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限制,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条目。(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十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全程网办。全面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加强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地方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以“线上线下”产业招商会、优质项目遴选赛、政银企对接会、高端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敢投资、愿投资、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互联网平台有哪些?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物,正在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对未来工业经济发展将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的影响。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对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意义重大。工业互联网通过系统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形成智能化发展的新兴业态和应用模式。

工业互联网下的数字化管理,是设备层的互联,通过边缘计算等技术将网络、采集、传输、计算融合,部署到云端形成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

鑫海智桥公司相应国家政府号召,适应市场需求,积极研发工业互联网平台——鑫海智桥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平台技术模块化和知识经验软件化,将大企业成熟有效的技术、管理、应用等方面的知识经验,快速向中小企业复制推广,降低技术门槛和应用成本,带动其转型升级。中国互联网发展理念、商业模式、应用实践都较成熟,基本形成覆盖了全员、全社会的互联网生态,具备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抢抓工业发展“换道超车”机遇的独特优势。

鑫海智桥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将为装备制造、整车、零部件、卡车、商用车、机械加工、工程机械等流程性及离散制造行业企业提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咨询服务、并针对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生产制造执行、企业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平台和行业技术解决方案。解决上述行业企业传统组织管理模式下资源整合能力弱、社会化协作不畅、客户需求响应不及时等管理痛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向数据驱动型组织和发展模式转型。并将解决方案进行大力推广,对中小企业起到支撑作用。

本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主要提供面向企业计划资源协调过程、制造执行管理过程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以精益管理平台整合企业资源,推进企业自动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并通过对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现场管控、生产质量把控及生产资源保障等管理业务进行优化,提升决策及时性与准确性、提高生产过程效率与产品质量。

鑫海智桥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对生产制造全流程信息的数字化集成,真正让自动化与制造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建立无缝连接,为打造数字化“智慧工厂”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和产品基础,并通过不断创新为更多客户带来更高的生产率和灵活性,缩短上市时间,降低成本,取得了可观的效益。根据对公司现有服务案例实施效果的统计数据,公司服务客户平均生产制造总体效率提升了25%,数据实时性提高了85%;异常挺线下降了15%,各类浪费及损失下降30-47%,产品不良率下降25-43%,生产书面作业及人力下降56-85%,计划排产响应时间缩短2小时,投资回报率小于2.5年。

工业文明推动着人类步入现代,并持续畅想着未来。在两次工业革命之后,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再次在全球范围内涌起时,“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鑫海智桥陪您在新的时代一同探索。

首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有哪些

以下是国家工信部2015年4月公布的最新条件要求,供您参考:
一、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工厂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模型,并进行了模拟仿真,设计相关的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配置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先进控制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3、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
4、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的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的动态跟踪。
5、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在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原材料和产成品配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运行过程动态优化,制造信息和管理信息全程透明、共享,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企业智能管理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操作自动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相关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可靠性评价等先进技术。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LM)。
3、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能充分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并与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实现数据集成和分析。
4、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排产、生产、检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
5、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
6、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并投入实际运行,其中供应链管理模块能实现采购、外协、物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监测、物流等环节的集成优化,采用网络化技术、大数据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操作自动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
1、能够实现对自身状态、环境的自感知,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2、具有网络通信功能,提供标准和开放的数据接口,能够实现与制造商、用户之间的数据传送。
3、具有自适应能力,能够根据感知的信息调整自身的运行模式,使装备(产品)处于最优状态。
4、能够提供运行数据或用户使用习惯数据,支撑制造商、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创新性应用。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装备(产品)做到安全可控,自感知、自诊断、自适应、自决策功能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以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1、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可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立基于网络的开放式个性化定制平台,并与用户实现深度交互,定制要素具有引导性和有效性。
(3)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碎片化、个性化需求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建立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可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4)企业的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与个性化定制需求相匹配。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个性化定制需求的企业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用户与制造商互动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应用大数据对产品规划、市场探测能力大幅度增强。
2、协同开发/云制造
(1)建立协同开发/云制造平台,实现产业链不同环节企业间资源、信息共享。
(2)围绕重点产品,采用并行工程,实现异地的设计、研发、测试、人力等资源的有效统筹与协同。
(3)针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开展动态分析,在企业内实现制造资源的弹性配置,在企业间实现网络化协同制造。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统筹与异地共享,建设制造需求和制造资源高度优化的网络平台,实现企业在研发、生产、测试等环节实施过程中跨界、跨区域协同,企业生产组织管理架构实现敏捷响应和动态重组。
3、电子商务
(1)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并实现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客户管理系统(CRM)和供应商管理系统(SRM)的集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0%。
(2)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销售数据、消费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实现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3)建立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对产品原料、加工、流通等环节中质量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和跟踪。
(4)行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应在客户服务、数据管理、金融服务、安全保障、物流管理、供应链协同等方面为行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与行业内制造企业及下游终端用户无缝对接。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电子商务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深度集成与交互,形成丰富的专业化服务业务,以服务链带动全产业链价值链的提升。
五、以物流管理、能源管理智慧化为方向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1、物流管理
(1)建立物流信息化系统,配置自动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
(2)采用电子单证、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技术,具备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
(3)实现信息链畅通,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联动,全程透明可视化、可追溯管理。可提供安全性、快捷性、环境可控性等定制化增值服务。
通过持续改进,建立智能化的物流管理体系和畅通的物流信息链,有效地对资源进行监督和配置,实现物流使用的资源、物流工作的效果与物流目标的优化协调和配合。
2、能源管理
(1)建立能源综合监测系统,能够实现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的实时可视化管理。
(2)建立生产与能耗预测模型,通过智能调度和系统优化,实现全流程生产与能耗的协同。
(3)建立能源供给、调配、转换、使用等重点环节的节能优化模型,企业能源利用效率行业领先。
通过持续改进,不断优化重点环节的节能水平,构建智能化的能源管理体系,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能源监测、预测、节能优化。
六、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与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1)建立云服务平台,具有多通道并行接入能力,对装备(产品)运行数据与用户使用习惯数据进行采集,并建模分析。
(2)以云服务平台和软件应用为创新载体,为用户提供在线监测、远程升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增值服务。
(3)应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自动生成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并推送至用户端。
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移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

辽宁省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和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的基础性产业,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等。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活动。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财政、科技、税务、外经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环保、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统计、中小企业、金融、教育、服务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中小企业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和完善装备制造业总体规划及有关措施,着重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端装备制造,推进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规划,明确装备制造业发展思路和目标,确定发展重点和扶持方向,制定相应扶持措施,协调和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支持发展下列符合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要求、满足国民经济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端化发展、具备一定技术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领域的装备制造业装备生产管理平台试点项目:
(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成套装备;
(二)节能、环保与资源开发利用装备;
(三)新能源汽车等先进交通运输装备;
(四)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
(五)关键基础件、精密仪器仪表和智能控制系统以及满足新兴产业发展的专用装备。第七条 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品牌和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
支持在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领域具有关键作用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重组。
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之间、关联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联合资本重组。
支持社会资本以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资本重组,整合现有资源。第八条 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加强与国际知名制造企业进行资本和技术合作。支持并购境外具有先进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制造企业,实现本省制造优势与国外先进研发优势的互补,提高国际竞争力。
装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不得重复引进和盲目进口国外技术和装备。工程项目确需引进重大技术装备和相关技术的,承接技术转让的单位应当具有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实施产业化的基本条件。
外经贸、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外资并购装备制造企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中小企业等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引导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
(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制定和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产业集聚发展的产品指导目录;
(二)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增加对促进产业联系的公共要素的投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布局分散的中小装备制造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
(三)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的合理分工,完善配套产业链建设,增强企业之间的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协作,形成长效稳定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
(四)依托具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第十条 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中小企业等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一)重点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程,给予政策支持,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带动产业发展;
(二)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途径,提高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能力;
(三)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整合科研力量,组织对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配套产品的研制;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之间以及装备制造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加强对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促进产业链升级;
(四)支持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设计与制造技术,或者采取与国外企业开展联合设计和联合制造的方法,研制和生产国内目前尚不能研制、生产但建设项目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

请问什么是mes系统?

MES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管理系统。MES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与调度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心/设备管理、工夹具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成与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搭建一个坚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传统MES大致可以分为两类:1)专用MES。它主要是针对特定领域问题开发的系统,如车间维护、生产监控、有限产能调度或SCADA等。2)集成制造执行系统。起初,这种系统是为特定的标准化环境设计的,但现在已经扩展到许多领域,如航空、装配、半导体、食品和卫生等。它在功能上与上层的事务处理和下层的实时控制系统集成在一起。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装备管理现状

我国地质技术装备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常规装备上具有一定基础,自主开发了第二代航空物探技术系列、地面高精度重磁勘查系列、油气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小口径金刚石钻探技术等,这些技术在提高我国地质调查水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20年来,由于地质勘查装备投入减少,多数设备处于老化的状态,技术含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许多重要装备尚处于空白状态,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面对地质技术装备现状,为了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精兵加现代化”的目标,国家发改委于2003年启动了为期3年的《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建设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总投资15亿元,2003~2005年每年5亿元。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在全面了解装备现状和今后需求、分析研究地质装备的发展趋势、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编制了《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规划》、《地质队伍“野战军”2003~2005年技术装备计划》及《地质队伍“野战军”2003年技术装备建设启动方案》。明确了这次装备建设的目标是“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基本实现地质队伍“野战军”常规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完成“十五”乃至“十一五”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重点项目关键设备的配置。目前规划、计划、方案已正在实施之中。预计专项计划完成后,我国地质技术装备的情况是:装备种类齐全(除油气装备外),基本消除空白;装备的技术水平处于发达国家本世纪初的水平;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地质调查工作的需要。

地质技术装备建设专项计划的实施,应急性地解决了地调局所属队伍的装备问题。如何全面、充分、高效地发挥装备的效益,提高地质科研和地质调查工作的水平,迫切需要加强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一、地质技术装备管理机构与人员状况

为进一步了解中国地质调查局27家局属单位装备管理机构和人员现状,项目组对这27家单位进行了电话访问调查,并对各单位根据自身装备情况,是否需要建立装备管理机构等问题征求了各单位装备管理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见表7-1和图7-3。

表7-1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装备管理机构与人员状况表

续表

续表

图7-3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装备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图

由于中国地质调查局27家局属单位职责不同,装备现状和需求也不一样,装备管理机构形式存在差异。通过调查,有8家单位建立了专门的装备管理机构,占33%;4个单位建立了由单位领导组成的装备管理领导小组或管理委员会等临时性组织,指导“野战军”装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如装备规划、计划、使用、报废等,占15%;其余15个单位将装备管理职责挂靠在其他机构并设立装备管理岗位,如办公室或财务处,占52%。

另外,没有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的单位,其装备实物形态管理基本上放在了办公室、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或者委托各科研处室进行实物管理,大多数单位装备的价值形态管理都由财务处统一进行;地科院机关、海洋局、水环所、测试所5个单位虽然没有建立专门的装备管理机构,但将装备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每台设备都落实到具体使用人,较好地发挥了装备的使用效率。

27家局属单位的装备专职管理人员共51人,兼职管理人员42人。多数单位的技术装备专门管理人员为1~2人(含已建立装备管理机构的单位),全面负责装备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兼职管理人员基本上分布在财务处或办公室等部门,财务部门兼职人员主要负责装备价值形态的管理。如航遥中心除在财务处设专职装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装备使用和管理工作外,在各业务部室还有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装备管理、验收、审核等工作。从装备管理机构和人员来看,27家局属单位都相应地采取了管理措施,但多数单位还没有建立系统的装备管理机构体系。

根据调研情况,将各单位意见归纳为3种情况(表7-2):一是认为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的有12个单位,其中有2家单位认为根据装备价值量发展趋势,应该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二是认为没必要建立的有3个单位,原因是装备规划建设只是3年暂时性工作,或本单位现有装备价值量小等;三是关于建立装备管理机构的其他意见,如北京地质研究所认为应该将装备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统一,资源所和南京地矿所认为应将“野战军”装备与其他固定资产一并管理等。

表7-2 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的调研结果表

二、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建设

1.制度建设概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组建以来,在装备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3个办法。一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装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侧重于装备的实物管理和技术管理。二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侧重于装备的价值管理。三是《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管理范围是由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建设专项资金形成的装备。它包括装备的实物管理、技术管理和价值管理三个方面。涵盖装备的规划、计划、预算的编制,装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

《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大多数直属单位在原有装备管理经验和继承已有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了《装备管理实施细则》或《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装备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如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制定了《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设备管理制度》,此项制度含盖了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设备计划、采购、使用与维修、调度与报废、设备事故等全过程管理,对设备管理基础工作和管理分析指标、奖惩措施也都作了详细规定;航遥中心制订了《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设备和物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制订了《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控制与管理程序》等规章制度。

2.我国大型仪器的共享与共用情况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和共用,出台了很多鼓励共享和共用的政策措施。

200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20多个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科学部署,采取增量资金带动存量资金,共建共享等多种机制,整合1000多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关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推进科技共享平台建设,

目前,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制度规范、试点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平台建设体系。2004年,科技部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将“科技条件资源”管理的有关内容纳入《科技进步法》,制订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条例》、《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

制订了一系列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全国大型科学仪器分类标准》、《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资源分级归类与编码标准(试行)》、《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性描述规范(试行)》等标准300余项;初步完成科学数据共享指导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等三大类共23个标准;已完成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89项,并在网上发布试用;制订并推广网络信息化建设规范6项。

在平台建设《纲要》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全国各地政府都积极加入到平台建设中。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十几个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建立了大型仪器共享共用平台,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筹备建立中。

三、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是国土资源部原所属单位建制划转形成的,这些单位原来是以科研和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较少,缺少对大量装备的管理经验。加之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新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地质技术装备建设专项资金形成的大量技术装备的管理,存在很多不适应性。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研讨交流,对局属单位装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归纳如下。

1.管理理念和制度建设滞后

关于如何加强地质技术装备管理,有些单位思想准备不充分。大多单位对申请装备积极性很高,对装备使用也有所准备,但对装备管理却考虑不多,责任意识不强,总体约束不强。诸如装备到货以后,相应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制度不及时、不到位。大多数单位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只设立装备管理岗,安排一名专门管理人员实际负责,造成装备综合性、全局性管理缺失,不能实现装备统筹管理。总之,各单位都积极争取能够占有更多的装备资源,而缺乏对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的预测和分析,管理滞后。

2.管理基础薄弱

大量配备技术装备,对原来装备比较差的单位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充实。很多单位原有装备管理的基础很不适应突然的变化,面对许多技术含量高的装备,既缺乏管理经验,也缺少管理人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培训和加强。

3.大型装备的运行费用、维护费用难解决

地质技术装备大量到位以后,管理、运行、维修、保养需要大量经费,但是相应的资金却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

4.管理机制不适应

实现地质技术装备管理目标,需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但是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只强调单位、个人的责任制,很多手段无法采用。如:有些单位过去通过装备使用、维护的单项奖励,很有成效,现在无法实施了,因为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允许提奖金。这反映了管理手段过分单一,对提高装备管理效果很不适应。

装备管理是任何性质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追求较高的装备完好率,而且要实现装备使用效益最大化。因此,必须实现从装备实物管理转变为装备实物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并重。目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地调局系统的地质技术装备只有实物形态管理,按年限考核,到规定期限即申请报废。装备的财务管理只限于按原值记账,不提取折旧,导致价值形态管理的缺失。

5.地质技术装备信息系统建设不配套

地质技术装备信息是管理的基础。当前,地质技术装备信息的获得不及时,不系统,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地质技术装备的实际情况,使地调局装备管理部门无法全面、系统地掌握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及运营状况,无法对各级领导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地质技术装备管理经验

根据调研了解到,各局属单位在地质技术装备管理方面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经验,通过综合分析研究,可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设置专门的装备管理机构和人员

依据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任务以及占用装备的主要使用方向,对装备实施分级管理。对重要装备实施一级管理,对其他装备实施二级管理;在领导组织结构中,有专人分管装备管理工作;设立装备管理处并配备专职人员(含物资、仓库管理),负责单位的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并配备有分管装备的负责人和兼职的装备管理人员;大型、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都配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使用、维护与管理工作。

2.注重装备的使用管理

强调装备的充分利用是装备管理的核心。运用“寿命周期费用理论”指导装备的选型、改造、更新乃至使用。

以完成调查任务目标为考核的标准,并根据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以及装备类别和主要使用方向,实行专管使用。如:某单位勘查技术装备统一由技术方法所使用、维护、管理;水工环调查装备由环工所使用、维护、管理;数据处理及成图装备由资料处使用、维护、管理;化学测试装备由实验测试所使用、维护、管理;信息技术装备由信息所使用、管理;各类解释技术软件由各相关业务所使用、管理;调查船舶则由船舶大队使用、维护、管理等等。各基层单位还结合其业务特长和工作需要,设立了装备专业组,定员上岗进行装备的日常使用与管理。数十种类型1900多台(套)的仪器装备,借助于基层专业所这个平台实行分类管理专人使用,并通过执行国家专项和地质大调查项目主体任务实行装备资源组合共享,充分提高了地质技术装备的利用率。

3.突出装备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些基层单位在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从装备管理制度、装备选型论证制度、装备采购制度、装备验收制度、装备维修保养制度、装备检测校验制度到每台仪器装备的操作规程等多方面、多层次地制定了地质技术装备管理制度、措施和专项管理办法,在装备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

4.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首先抓装备使用责任的落实,对单人单机、多人一机、轮班用机,都有专门的责任落实要求;其次对装备运行有严格规定,严禁装备超负荷运转,对闲置装备也要做好保养,并定期开展装备大检查;第三,在内部经营责任制中把装备使用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费等)、装备技术状况等技术经济指标,列入承包内容,并加以监督考核。

5.建立装备管理数据库

根据单位内部装备数量多、价值高、流动性大等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了装备物资管理数据库,对每台装备的使用情况、现有状况等记录在档,实施跟踪管理;每台装备都落实到具体使用人,方便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对装备情况随时了解和掌控,对重要装备及专业仪器装备重点监控,如每年定期送到相应的鉴定部门进行质量技术鉴定等,确保每台装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设置装备管理的考核指标

有些单位设置了装备管理目标的考核指标。如:装备净值增长率、装备完好率、装备新度系数、装备资产收益率和装备资产利润率、野外工作装备完好率、室内工作装备完好率、装备维修计划完成率等,并以这些指标进行考核,极大提高了装备的管理效率。

7.注重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狠抓操作人员技能的培训,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构造、用途、性能;会操作、维修、排除障碍),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对新购大型仪器人员配备都有全面安排,重点监控,确保每台装备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对有关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对野外作业用工程车等重要装备派专人到厂家参加培训,做到合理使用、科学维护、精心管理,发挥装备的最大使用效益。

对引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装备时都派出技术人员到厂方进行技术理论学习和维护使用技能培训;在执行野外生产任务时严格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装备操作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也经常派出装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厂家举办的装备用户大会和一些技术专业会议,多方面、多层次地了解地质勘查技术发展的动态,有序地学习、积累装备使用和管理经验,不断增强装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装备使用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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