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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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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的。
1、生产(produce),指人类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和人自身的生育,亦称社会生产。狭义生产仅指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和过程。也指动物的繁衍后代。
2、制造:把原材料加工成适用的产品制作,或将原材料加工成器物。一般来讲,制造的对象是一个个的独立个体,每个个体都是一个系统,可以完成某种特定的工作。比如:飞机、轮船、火车、汽车、机床、家用电器、通信设备等的制造。
3、区别:可以说,生产包括了制造和加工。生产商:高技术含量,高收益,产品的全流程管理和实施,也对产品负主要责任。制造商:具体负责生产、实施和组装的,工作属于简单、机械、重复劳动,收益很低。
4、我国制造生产优势
(1)我国劳动力成本低,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领域占优势,竞争力强。而且中国的劳动力素质也比较高,比如,在广东、浙江一带的劳动力一部分是农村出来的高中生,这些人的素质相当不错;
(2)我国潜在消费市场大,能够容纳这些产品,促进这些产品很快地形成规模经济。通常,一个国家的产品首先要在国内销售,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达到一定的产量规模以后,再走向国际市场。中国这么大的国内消费市场为产品的开发、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
生产型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就是制造业,是指机械工业时代利用某种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
制造业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是区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重要因素,制造业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份额。
根据在生产中使用的物质形态,制造业可划分为离散制造业和流程制造业。
制造业包括:产品制造、设计、原料采购、设备组装、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零售。
相关介绍:
原材料采购又称原材料购进,是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第一环节,是指生产企业在市场中采购投入到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
按采购价格方式分类可分为招标采购、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限价采购和市场采购。
(1)招标采购指物料采购的所有条件(诸如物料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付款条件、罚则、投标押金、投标厂商资格、开标日期等)详细列明,登报公告。投标厂商依照公告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以内,交纳投标押金,参加投标。
招标采购的开标按规定必须至少三家以上的厂商从事报价投标方得开标。开标后原则上以报价最接近标底的厂商得标,但得标的报价仍低于底价时,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或商得监办人员的同意,以议价办理。
(2)询价现购指采购人员选取信用可靠的厂商将采购条件讲明,并询问价格或寄以询价单并促请对方报价,比较后则现价采购。
(3)比价采购指采购人员请数家厂商提供价格后,从中加以比价之后,决定厂商进行采购事项。
(4)议价采购指采购人员与厂商双方经讨价还价而议定价格后方进行采购。
(5)订价收购指购买的物料数量巨大,并非一二家厂商所能全部提供,如铁路的枕木或专卖局的烟叶,或当市面上该项物料匮乏时,则可订价格以现款收购。
(6)限价采购指购买产品之前,预先限制在一定价格范围内的采购行为。
(7)市场采购指采购人员在公开交易或拍卖场所随时机动式的采购,因此需要大宗物料时,价格变动频繁。
法律分析:制造商与生产厂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生产商,或称为“制造厂商”,它是主要包装食品及轻工制品的供应商。它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过较为自动化的机器设备及生产工序,制成一系列的日常消费用品。较有规模或品牌信誉的供应商除了制造的功能外,通常还从事营销及商品流通或进出口的功能。
制造商作为品牌产品的创造者,制造商广为人知并被认为是渠道的源头和中心。像通用电气、通用汽车、索尼、飞利浦这样成功的制造商在各自的分销渠道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但事实是:许多服务于工业领域的制造商并不广为人知,并不是所有的制造商在各自的销售渠道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
2、对生产的产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制造商:是该企业有自主生产销售某些产品的资质与能力,不受其他任何个人与企业的约束。加工商在制造某些产品时,其产量、质量、数量、加工工艺、及产品所用的材料等都是受控于另一家企业或个人。并且,所生产的产品也不得擅自销售。
3、责任不同
制造商是这个产品的负责人,设计者。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制造商。但是一个产品可以有不同的生产商,生产商只负责生产,并不对这个产品负责,也就是说产品的质量等控制是有制造商负责的。也就是说产品出了问题,找的是制造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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