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怎么处理)

网友投稿 675 2023-02-04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以及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怎么处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公司财务造假法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造假法人有过错的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应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 》第二十条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 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的账目有问题,谁负主要责任?是单位负责人,还是财务主管或者一般会计人员?

企业的账目有问题,法人负主要责任,会计负连带责任。
账目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1)旧乱账梳理。采用旧乱账梳理的方式解决企业账目混乱问题,财务人员需要收集应清理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等旧账资料,同时还要检查旧账会计期间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事项,从而重新调整、更正、补充旧账会计期间错误的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然后在此基础上重新分摊成本、结转损益、编制报表。
(2)建立新账。选择此种方式处理公司账目混乱问题,其最大的好处是让公司的会计核算有一个全新的、规范的起点。
(3)健全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进行企业账务处理。想要使企业账目混乱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企业必须要有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要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处理企业账务工作。在这一点上,企业如不具备上述条件,那么其就可以将记账报税工作委托给-理记账公司来完成,从而确保企业财务工作得到专业、优质地处理和解决。
拓展资料:怎么做账目明细?
1、明细分类账是按照明细科目开设的用来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分类账户。
2、明细账的格式应根据各单位经营业务的特点和管理需要来确定,常用的格式主要有:
(1)“三栏式”明细分类账:
“三栏式”明细分类账的账页格式同总分类账的格式基本相同,它只设“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
(2)“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
“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的账页,其基本结构为“收入”、“发出”和“结存”三栏,在这些栏内再分别设有“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以分别登记实物的数量和金额。
(3)“多栏式”明细账:
“多栏式”明细账的格式视管理需要而呈多种多样,它在一张账页上,按照明细科目分设若干专栏,集中反映有关明细项目的核算资料。
(4)“横线登记法”明细账:
“横线登记法”明细账是在账页的同一行内,逐笔逐项登记每笔经济业务的“借方”和与其相对应的“贷方”。

送到当地统计局的报表的数据发现有错误怎么办?

以黑龙江省为例,送到当地统计局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的报表的数据发现有错误,可由原填报企业修改。

企业原始报表数据将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不允许任何政府统计机构代替被调查单位上报数据。各地区、各专业要在统一平台上认真审核数据,审核发现填报错误,要由原填报企业修改。

扩展资料:

报表的数据发现有错误的注意事项:

如果统计人员发现系统或专业部门报表数据有误,经指出后专业部门人员不纠正而统计人员自行按正确数据上报的,统计人员就要承担与系统报表数据不符的责任,即统计人员只负责与系统及专业部门数据相符的责任,只要不符就是统计错误。

数据处理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可通过当地统计部门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我省万余企业原始报表直报国家 统计机构不得擅自修改

迟报统计报表怎样处理

五五普法试卷参考复习:统计“五五”普法学习参考一、 .北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是指从 年至 年。 .所有统计调查对象都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对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之一的企事业组织,行政机关除予以警告外,并可以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 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统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统计负责人,是指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行政责任人员。不单设统计机构的,应指定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 .《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各单位应当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制度;各企业事业组织提供的统计资料,应由单位领导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当事人对于可以要求听证的案件,应当在统计行政机关告知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规定,任何单位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 . 年 月国家统计局以 号令公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属于统计行政规章。 .某企业未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日期上报统计调查表,经统计局《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催报后,在限定的期限后补报了全部统计调查表,该企业的行为属于迟报统计资料行为。 .当事人对统计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两年内累计三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三、 .以统计数据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表、综合表、图表、电脑贮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统计报告、统计分析、文字说明、原始单据是统计资料的具体表现形式。 .某企业年工业总产值为 万元,年报时只上报了 万元,将其余 万元作为下年度产值上报,该企业的行为属于瞒报统计资料、虚报统计资料。 .当事人对统计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涉外调查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提起统计行政复议。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数额较大或者占应报数额的份额较多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统计资料,二年内再次发生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属于确定统计法律责任时的从重处罚情节。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方面。四、 .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构成统计违法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统计法律,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 年 月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法》进行了修正。 .统计法所称的统计人员,是指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乡镇(街道事处)统计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的领导人和一般工作人员,以及不设统计机构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处)、行政村或其他组织单独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指定的统计负责人。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是依法授权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统计执法检查权。 .对于市和区县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提出统计行政处罚听证的前提是: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以超过 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 万元的罚款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统计资料,是指在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统计资料的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二是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统计数据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表、综合表、图表、文字说明、统计报告、统计分析以及电脑贮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等。 .统计制度本身属于统计技术性规范,但是由于统计调查制度是由具有一定的统计行政管理权限的部门制定的,因而它又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性规范。我国《统计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显然,《统计法》赋予了统计调查制度相当于法的效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如果不按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是一种违法行为。 .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从事统计工作。五、 .某产业活动单位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先以自己不是法人单位为由,拒绝参加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后又以各种借口和理由不让普查工作人员进门进行清查工作。此后,普查人员通过电话再三解释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该单位工作人员拒绝接听普查工作人员的电话。请问:该单位的行为属于哪种统计违法行为?为什么?答:该单位的行为属于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八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该单位虽然不是法人单位,但已取得营业执照,属于产业活动单位,应当参加经济普查。同时,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该单位有义务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但是,该单位却先后以自己不是法人单位、不让普查员进门和不接听电话等方式,不履行经济普查的法定义务,不参加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不填报普查清查登记表,这些都足以说明该单位有拒绝报送统计资料的明确意思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有关解释(国统字[ ] 号),可以认定该单位已经构成明确表示拒绝上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某公司统计人员李某参加统计年报布置会后,因工作需要调到上海的分支机构工作,公司便安排财务人员刘某接替李某兼职负责统计工作。刘某不熟悉统计工作和业务,又没有参加统计培训,填报时没有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而是根据自己的主观理解并按照财务会计口径填报了统计报表。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统计法的哪些规定?答:首先,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换统计人员,违反了《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关于“调换统计人员时,必须先补后调“的规定。其次,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违反了《统计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统计人员应当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统计人员必须取得市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证》方可从事统计工作”的规定。第三,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违反了《统计法》第六条关于“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最后,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违反了《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负有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的规定。 关于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和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怎么处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怎么处理、统计报表出错法人有责任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络用户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或描述失实的内容,请联系我们jiasou666@gmail.com 处理,核实后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

上一篇:甘特图 excel 下载(甘特图excel2016怎么做)
下一篇:制造业生产管理公式(制造业生产管理公式汇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