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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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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施工企业要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1 、抓好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
保证安全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保障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就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尤其是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上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没有保障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投入成本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增多,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实上,通过事先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研究表明,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入效果与事故整改学果的关系比是1∶5,这一安全经济基本定量规律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不足,一种是资金短缺,无力投入,另一种是有资金而不投入。从法律上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十分必要的。2004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二是用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三是用于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施工企业不得将该费用挪作他用,否则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
保证安全生产,组织是关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是十分必要的。在施工企业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配置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诸多安全事故中,施工单位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导致安全失控,这是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施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压缩机构,减少非生产人员,一些企业甚至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随意削减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生产无人管理,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因此,《条例》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十分必要的。
3、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培训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其他教育培训不可取代的特殊功能。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安全教育培训,灌输各种各样的安全意识,逐渐在人的大脑中形成概念,就可以对外界生产环境作出安全或不安全的正确判断。通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等四方面。《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①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②岗位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④变换工种、变换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施工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并要从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覆盖面,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
4、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上结合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依法制定,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到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是为了保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可以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日常或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生产工作中。
5、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机具种类多,高空与交叉作业多,临时设施多,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环境复杂,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施工企业要针对建筑工程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和健康。要树立“施工现场无小事”的意识,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拥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将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说明。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条例》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行业之一,完全杜绝建设工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施工企业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同时,必须在事故发生以前,未雨绸缪,制定好应急救援的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实践中,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如果不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就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施工单位应事先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等,定期演练;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对易发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时,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要程序简单,步骤明确,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有序实施;要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引导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总 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 working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12.0.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12.0.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2.0.5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 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4.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5.0.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1、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必须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公约、行政法规及规程的需要。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加以充实,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5、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帮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也是连续发生,血的教训给我们建筑行业又一次敲响安全警钟!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文章,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一、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是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止施工企业违章作业、违法施工及督导企业落实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建筑工程专业、电气专业、建筑机械专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起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形成完整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二是建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整个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备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应急能力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六大保证体系,即:以企业法定代一人为首的各级生产指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以党委书记为首的各级党组织贯穿于施工生产过程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以工会主席为首的'各级工会组织,“宣传、教育、协调、督促”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以团委书记为首的团员、青年组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计划保证体系;以安全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监督、检查保证体系,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从而形成强大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搞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是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的关键性措施之一。许多项目在项目总体策划中对安全管理方面,只是一笔带过,没有针对项目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导致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没有预见性,工作被动。所以,要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要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基础施工支护方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方案,外用电梯方案、拆除方案,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等;三是要编制项目在整个施工周期中安全专项资金费用投入和分配计划表,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财、物的及时投入。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它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做到有理有据,“以章办事”,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要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管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人负责,做到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现场,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仍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必须以贯彻部颁标准为基础,开展各级行业检查、企业及项目部定期检查、班组班前班后自检及互检等多层次的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真正达到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积极整改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遏制伤亡事故发生之目的。
五、注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加上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大,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所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必须依法对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年度培训考核,实施持证上岗;企业每年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共同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更好地贯彻执行。
六、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应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采取新技术,加快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进程,大大减少工人劳动强度,不断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一是在对“四口”、“五临边”按部颁标准进行水平及立体防护的同时,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杆、防护门、防护盖板及转动部位防护罩等防护用具;二是设置统一的标准化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三是严格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提升设备、塔吊、施工机具等的安全设施,对提升设备设置开门自锁停靠装置和防附落断绳保险装置,实行大型机械设备准用证制度,坚持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制、电气绝缘检测制、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有计划的检修制,使“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伤亡事故得到有效地遏制。
七、规范防护用品采购、保管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是施工生产过程中预防事故、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手段,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使用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所以,遏制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的一条最佳途径就是要实施防护用品推荐证、准用证及产品出厂检测合格证,健全防护用品交易市场或设置防护用品专营经销处,使非法商贩不能随心所欲地到处假冒伪劣防护用品,也为施工企业提供了防护用品采购对照标准和场所。另外,作为施工企业,不仅要提高对各种防护用品的识别能力,而且还应有完备的检测手段或检测设施,在健全防护用品采购台帐及检测记录等方面不走过场,真正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作业环境。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任重道远,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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