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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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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社会保险局注意坚持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统计分析,积极搞好监测评估,有效地提高了统计工作整体水平,我省的统计报表工作连续多年被部社保中心评为一等奖,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劳动保障部和省厅评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促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保险改革的不断完善,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也发现社会保险统计工作也还有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围绕中心,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首先要确定分析目标,紧紧抓住领导和大家关心的问题,抓住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抓住社会保险工作实践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在分析中,我们要力求将社会保险工作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从社会保险及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和发展变化看其内在的联系,从统计的角度,以最快的速度、全新内容和权威的数字,对社会保险事业和基本状作出评价与判断,对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以反映。同时,力求在“四新”上下功夫,即“把握新特点、判断新形势、预测新趋势、提出新建议”,提高对社会保险的准确判断和预测能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了社会保险统计分析指标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分析。(1)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分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人数,参保人数,建帐人数,实际缴费人数,计划扩面人数,实际扩面人数,计划完成程度,参保人数增长率,建帐率等分析指标;(2)基本养老保险负担程度分析。包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数,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平均负担系数,平均替代率等;(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缴费基数,月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月人均缴费基数占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应缴、实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历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增长率,收缴率等指标;(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养老金,养老金增长率,应支付、实支付养老金,补发养老金,养老金历史拖欠,支付率等;(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分析。包括本期收支结余,历年累计结余及增长率,历年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个人帐户实帐规模,空帐规模及可支付月数等;(6)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情况分析。企业退休人员数,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纳入社区管理人数,社区管理率等等。
二、广泛征集,科学整理,认真分析统计资料
统计分析的突出特点,就是对问题的分析要从统计资料出发,从定量分析入手,进行剖析,完成对事物的判断。统计分析是建立在占有大量资料基础上的深加工,从大量数据中发现问题,寻找矛盾,分析原因,研究规律,达到揭示问题的实质,实现从量到质的升华。社会保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与社会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关联性,这就需要我们统计人员注意搜集、整理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统计数据,不仅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其他处室的相关资料,还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外部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加以运用到统计分析中去。如,要分析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就要搜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费率,收缴率,月人均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以便分析养老保险费是否应缴尽缴,缴费单位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情况。
在统计分析中,还要注意掌握和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如,平均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等,比较的方法是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种基本分析方法,同计划比较,同前期比较(包括和上期比,和去年同期比),同有关联的指标比较,多角度去理解统计资料,分析资料,取舍资料,以达到研究的目的,进而引出自己的观点。
三、把握原则,统筹兼顾,树立正确的统计观
统计分析要取得预期效果和卓有成效,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统计分析,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在统计分析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从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来洞察问题,从现象和事物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来分析问题,不能凭想当然。(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搞好统计分析的基础。首先,情况要真实,数字要准确。准确是统计的生命线。其次,要尊重客观实际,防止主观臆断,切忌想当然和凭印象。再次,要讲真话,讲实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随波逐流。(3)坚持全局的观点。(4)坚持量变和质变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数字和情况、论点和论据的有机结合。(5)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准绳。检查与监督政策方针的贯彻实施,是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我们搞好统计分析,前提是必须要吃透、弄懂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
四、充分利用,服务决策,努力提高统计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统计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统计信息资源包括各种统计报表资料、金保工程数据库及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等。通过统计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筛选、归类和加工,形成可为工作运用的大量信息资源。一方面,可直接运用于工作实践,运用统计信息资源,制定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做实个人帐户测算、制定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计划等等;另一方面,进行社会保险预测,着眼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变化进行预测分析,对社会保险的形势和发展做出判断。如进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能力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分析,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系统,发挥预测预警作用。统计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反过来又要求提高统计汇总和分析的准确性,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从而使统计工作步入了“统计-分析-决策”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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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十五”计划结束的一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经过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十五”期间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实现了国土资源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建立并完善了“五个体系”:①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国土资源法规制度体系,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②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手段和依据;③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初步实现了土地市场与矿产资源市场并轨运行的目标;④形成了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护体系,全省耕地连续五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主要矿产的综合回收率平均提高了5.80个百分点;⑤建立了顺畅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为依法管理国土资源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
实现了“六项突破”:①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累计新增耕地7.70万公顷;②地质勘查和矿业对外合作实现重大突破,新增煤炭查明储量6.00多亿吨,与俄、蒙的矿业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公司作为省级对外资源开发融资平台,为建立紧缺矿产的境外供应基地奠定了基础;③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取得重要成果,成功地避让了8起地质灾害,及时部署并开展了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的应急地下水监测工作,治理大庆及周边地区油田“三化”草原200.00万亩,治理煤城塌陷区1 500.00公顷,建成了一处世界地质公园、四处国家地质公园和九处省级地质公园,辟建了三处国家矿山公园;④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累计实现地产收益398.60亿元、矿产资源收益50.60亿元;⑤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新增建设用地始终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内;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盘活城镇存量用地2.10万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 000.00多公顷,收购储备建设用地2 889.00公顷;⑥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7项国土资源科研成果分别获部、省级的奖励,初步形成了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体系,为实现国土资源的高效、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 526.45万公顷(不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0%。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 778.4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47%;建设用地147.3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6%;未利用地600.6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27%(图1)。
农用地中:耕地 1 166.95万公顷,占农用地的 30.88%;园地 6.03万公顷,占0.16%;林地2 288.51万公顷,占60.57%;牧草地222.61万公顷,占5.89%;其他农用地94.37万公顷,占2.50%。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4.98万公顷,占78.00%;交通运输用地11.57万公顷,占7.90%;水利设施用地20.80万公顷,占14.10%。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29.27万公顷,占71.47%;其他土地171.36万公顷,占28.53%。
图1 黑龙江省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构成图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1)一级地类构成及变化情况
2005年,全省农用地呈净减趋势,净减11 050.26公顷;建设用地年内净增3 375.42公顷;未利用土地呈净增趋势,净增7 674.83公顷。其中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1.71万公顷,主要是由于农用地中的草原退化,由天然草地变更为荒草地和盐碱地引起的。年内各地类增减变化情况详见表1。
表1 2005年黑龙江省一级地类土地利用变化
2)二级地类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级地类中,林地、耕地和未利用土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省总面积的50.55%、25.78%、9.48%,三项合计占总面积的85.81%;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分别占总面积的4.91%和2.08%;其他土地占总面积的3.79%;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总面积的2.54%;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园地面积较小,三项只占总面积的0.84%(详见表2)。
表2 2005年黑龙江省二级地类土地利用变化
3)耕地减少情况分析
全省2005年度耕地减少7 287.55公顷,减少去向主要是建设占用1 949.83公顷,灾毁163.27公顷,生态退耕4 291.5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610.97公顷。
(1)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 全省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 949.83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量的26.76%,占建设用地总量的0.10%。建设占用耕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①城市外延和农村居民点扩建。其中城市外延占用 185.80公顷,建制镇占用322.81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46.53公顷。②国家重点工程等独立工矿占用耕地844.67公顷。③交通建设占用耕地538.23公顷。④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8.60公顷。
(2)生态退耕。2005年度全省生态退耕共占用耕地4 291.51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8.89%。其中西部的齐齐哈尔市为防风固沙,栽种三北防护林占用耕地3 866.67公顷,占全省退耕面积的89.90%。全省近年来在生态建设上加大了工作力度,而退耕还林又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致使平原地区为保护环境也进行了大量退耕。
(3)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情况 2005年农业结构调整共占用耕地610.97公顷,其中还园35.79公顷(可调整),还林306.71公顷,渔业养殖8.34公顷。全省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放缓。
(4)灾害毁地和其他 2005年全省灾毁面积163.27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271.96公顷,主要原因如下:①前几年盲目上马的五荒开发项目,有些不宜耕种的土地被开垦成耕地,受地理环境影响,由于土层浅,经长期耕种使卵石裸露出地面而无法继续耕种;②由于栽种田间防护林,造成田边歇荫地大量增加,不适于农作物生长,产生部分耕地撂荒。
4)耕地增加情况分析
全省增加的耕地11 660.61公顷,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土地开发 2005年开发耕地3140.40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26.93%,主要是从农用地中的天然草地和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和沼泽地开发而来。其中天然草地开发部分是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经批准实施开发项目,两个项目区共开发天然草地1 310.11公顷,占开发耕地面积的41.72%,其他地市如牡丹江、七台河、佳木斯等也进行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增加了耕地面积。上述地市都是全省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在近两年国家大力重视和扶持农业的背景下,2005年加大了开发力度,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但随着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和建立生态省的影响,今后土地开发潜力会逐年降低。
(2)农业结构调整 2005年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350.76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3.00%,其中鸡西市占311.43公顷,调整结构主要是部分宜农林地和天然草地变为耕地。主要分布在省内西部草原的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和虎林等市。
(3)土地整理和复垦 土地整理和复垦共增加耕地2 763.97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23.70%。主要是国家及省级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另外,村屯合并搬迁、废弃的独立工矿复垦、平整沟渠,以及对原有的小开荒耕地进行大规模整理也相应增加了耕地。
(4)其他原因增加耕地 其他原因增加耕地5 405.47公顷,主要是2005年在进行变更调查时,部分地市进行了耕地面积核查,将往年漏调查的耕地面积重新进行了检查,从而使其他原因增加的耕地面积数量较大。如饶河县检核出耕地1 345.93公顷,抚远县检核出耕地3 296.64公顷。另外一部分是未列入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土地开发,即农民自发的小开荒也增加了部分耕地。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占地共4 355.9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 831.06公顷。建设用地除占用耕地外,还占用园地1.19公顷,林地331.18公顷,牧草地1 006.23公顷,其他农用地202.13公顷。
2005年全省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带动下,建设用地增加稳中有升,但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过程中,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具体建设项目在用地上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005年全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2 831.06公顷,比2004年建设占用耕地4 611.59公顷,少占用1 780.53公顷,节约用地的良好态势初步显现。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2005年全省共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项目39个,此项总投资20 173.25万元,土地总面积15 670.40公顷,增加农用地3 356.22公顷,增加耕地5 194.05公顷,增加建设用地23.55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种类较全。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含亚矿种)132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56.40%。全省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78种,占全国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215种的36.30%。在78种矿产中,除石油、天然气、地热、铀矿、地下水、矿泉水外,其他72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均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编入《上年度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中。
已查明的78种矿产按工业用途分为九大类,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散元素矿产8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产30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尚未探明资源储量的各类矿产54种(图2、表3)。
图2 2005年已发现未探明资源储量矿产和已查明矿产分矿类构成图
表3 2005年黑龙江省已查明矿产和已发现尚未探明资源储量矿产统计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属地化地勘单位共投入地质勘查费16 605万元,比2004年增加10 43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343.11万元,比2004年增加974.4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4 530.00万元,比2004年增加9 738.23万元。地质勘查费用主要投向煤、铁矿、铜矿、多金属矿、钼矿、金矿、银矿、玄武岩、叶蜡石、二氧化碳气等。
全年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63 032米,坑探工作量7 207米。年末勘查人员1 737人,其中技术人员965人,劳动报酬支出5 400.30万元。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1)2005年有效勘查许可证272件,其中:新立201件,变更8件,延续63件;批准面积24 595.24平方千米;探矿权使用费122.29万元。按经济类型分依次为国有企业164件,有限责任公司87件,其他企业21件。
(2)2005年有效采矿许可证1 214件,其中:新立494件,变更720件。按经济类型分依次为国有企业125件,集体企业215件,股份合作企业20件,股份有限公司32件,私营企业46件,其他企业173件;批准面积1 494.12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1 929.5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4 503个,其中外资企业6个,内资企业4 497个(国有企业379个,占8.4%;集体企业1 529个,占33.96%;私营企业2 570个,占57.07%),其他矿山19个。开发利用矿种71个,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1 114.42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391.81万吨,建筑用砂、石、土3 722.61万吨。
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总产值1 374 588.47万元,其中煤炭工业产值1 197 911.55万元,占总数的87.15%;黑色金属工业产值27 000.06万元,占总数的1.96%;有色金属工业产值21 042.99万元,占总数的1.53%;贵金属工业产值21 848万元,占总数的1.59%;水气矿产工业产值6 508.27万元,占总数的0.47%;建材及其他非金属工业产值100 277.60万元,占总数的7.30%。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400 415人,2005年,人均实现工业产值3.43万元。
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改革采矿权审批制度,全面提高了矿产开发综合管理水平,制定了以《关于加强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井)增扩资源储量的原则和条件》等为标志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共十余件,推进了采矿权市场建设,规范了交易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内部会审制度。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全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全省土地资产总收益达到146.00亿元。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工作,加强了对闲置土地的收购储备力度。全省已有13个市(地)、67个县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全年共收购储备土地178宗,面积844.20公顷。
为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工业走廊建设,出台了《哈大齐工业走廊用地政策》,组织开展了跨行政区的哈大齐工业走廊基准地价测算工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在全省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出让土地1 659宗,出让面积1 809.46公顷,新增出让面积483.53公顷,出让纯收益383 295.15万元。其中协议出让897宗,协议面积982.67公顷,新增协议296.21公顷,协议纯收益81 196.16公顷;招标出让1宗,面积4公顷,招标纯收益160.00万元;拍卖出让13宗,拍卖面积14.49公顷,拍卖纯收益3 619.37万元;挂牌出让748宗,挂牌面积808.30公顷,挂牌纯收益298 319.62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土地二级市场,2005年全省土地使用权转让18 219宗,比2004年增加7 983宗,转让面积684.68公顷,比2004年减少66.33公顷,转让金额59 380.05万元,比2004年增加14 196.77万元;出租土地使用权16 623宗,出租面积765.23公顷,租金3 180.77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1 539宗,抵押面积2 639.61公顷,抵押价款311 691.49万元,贷款金额161 071.69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684.68公顷中,用于商服用地127.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5.47公顷,公共设施、建筑用地2.68公顷;出租的765.23公顷中用于商服用地295.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7.94公顷,住宅61.34公顷;抵押的2 639.61公顷中,用于商服用地1 204.47公顷,用于工矿仓储1 309.77公顷,用于公共建筑2.53公顷,用于住宅121.56公顷,用于特殊用地1.28公顷。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1)2005年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组成的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检查验收中,全省1997年度实施的27个项(14个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得到了高度评价,被评定为优秀级。
(2)启动了全省农业地质调查工作,该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黑龙江省政府合作实施,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其中,国家投资2 000万元,省政财匹配2 000万元。2005年已完成了松嫩平原南部地区的深部采样和相关样品的化学分析测试工作。
(3)启动了全省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2005年有28个图幅开展工作,项目资金4 500万元。
(4)完成了全省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申报6个重度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挂牌出让25宗,合同金额5 240.60万元。采矿权出让1 028宗,合同金额21 092.60万元,其中行政审批621宗;挂牌407宗,合同金额427.3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全省探矿权转让12宗,转让金额3 898.48万元;采矿权转让186宗,转让金额7 000.39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案件查处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23件,涉及土地面积528.63公顷,其中,动态巡查发现违法535件,占全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总数的57.96%;立案716件,涉及土地面积486.30公顷;结案781件,涉及土地面积688.63公顷(其中查结上年未结案件90件,涉及土地面积291.03公顷),结案率96.90%;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202件,挽回经济损失1 420.88万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共拆除构建物1 010.37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47.53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06.14公顷,罚没款1 011.28万元。
2005年全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立案217件,结案176件(其中查结上年未结案件3件),结案率80.00%,罚没款448.70万元。
全省共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建议3人。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特点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违法数量略有回升,矿产违法数量有所增加 自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土地有偿使用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违法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但“三个暂停”解冻以来,各地急需用地,2005年土地违法发案数较2004年增加了5.60%。2005年矿产案件发案数较2003、2004年分别上升24.88%、60.37%,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阶段性的工作,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解决矿业长期存在的“小、散、乱”等问题,使全省违法违规用矿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今后的任务更加艰巨。
(2)个人违法占违法主体的主要部分 从统计报表数据上看,土地违法案件立案716件中,地级机关违法3件,县级机关违法2件,乡级机关违法2件,村、组集体违法19件,企事业单位违法234件,而个人违法案件高达456件,件数居各类违法主体发案首位,占各类违法主体的63.69%;矿产违法案件立案217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31件,集体违法61件,个人违法案件达125件,占立案总数的57.60%。
(3)未经批准占地和无证开采是主要的违法类型 从统计报表数据上看,全省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类案件579件,占本年发生案件立案总数的83.91%,其中,个人违法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类违法案件占个人违法案件总数的78.07%,居各类违法类型之首;矿产违法案件中立案查处无证开采类案件120件,占立案总数的55.30%,同时越界开采类案件有所增加,已从2004年占立案总数的16.28%上升至2005年占立案总数的16.67%。
(4)地域间违法存在着差异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地域间差异大,经济增长点不同,经济增长速度不同,用地需求情况也不同。靠近省会城市地区发展比较快,用地比较集中,如哈尔滨、大庆两市近两年的土地违法案件居高不下,2005年违法案件立案分别占全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总数的42.46%、29.61%;同时,绥化市土地违法案件数从2004年占全省的3.90%上升至2005年的22.70%;在伊春、七台河、黑河三个地市,全年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占全省的4.28%。但在资源性城市如鸡西、双鸭山两市、全年矿产案件立案的数量分别占全省矿产案件立案总数的27.19%、12.44%。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特点的成因分析
(1)多种因素造成矿产资源违法不断增加 一是随着煤炭资源的紧缺、市场价格的上扬,受利益的驱使,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和滥采乱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没有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改建井口,非法立井,异地开采煤矿;二是省内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多样复杂,一些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勘查、非法采矿行为多发生在山区和林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周期有限,靠常规的检查手段难以及时发现;三是一些矿主为了追求利润擅自改变设计要求,进行越界越层开采,使越界开采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四是一些矿主不严格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以勘查许可证代替采矿许可证,进行无证开采。
(2)个人守法意识薄弱,追求个人利益,使个人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一是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广大农民更加重视农业生产并形成与之相应的利益观念,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务工农民回乡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回乡后觉得原有住房已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在没有经过审批情况下私自建房,甚至在耕地中以建看护房为名建住宅,有的看护房面积达到百平方米;二是个人缺乏守法意识,对土地是资源、合理使用土地要缴费认识不够,致使土地年租金收缴落实不到位,欠缴年租金占其他类违法案件的主要部分。
(3)抢工期,边办手续边施工是造成未经批准占地的主要原因 黑龙江省地处高纬度地区,冬季时间比较长,可施工期短,施工季节性强,有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有效的施工期内完成项目工程,就出现了边办手续边施工的项目。
(4)办案手段软,执行到位难,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 违法当事人自动履行处罚的很少,往往需要申请法院执行,但申请执行不仅手续繁杂、程序复杂,而且执行费用高并有诸多因素干扰执行的落实,致使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因执法手段偏软,造成了自身执法力度不强,有些案件难以结案。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申请行政复议28件,其中:行政处罚9件,行政许可4件,行政收费1件,行政强制1件,不作为2件,其他11件。本年审结26件,维持18件,责令履行1件,撤销3件,撤回申请4件,本年未审2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从业人员5 463人,比2004年减少1 742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85%;本科及大专学历4 53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3.01%;高中、中专学历78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41%;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4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0.73%。直属事业单位542个,职工人数5 776人,乡级土地所448个,从业人员1 774人,其中专职1 704人,兼职70人。
2005年全省行政管理经费收入88 124.51万元,比2004年增收8 180.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43.00万元,比2004年减少76.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76 578.90万元,比 2004年增加 6 236.46万元;其他收入 10 902.61万元,比 2004年增加2 020.24万元。
2005年全省参加各大专院校及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人数达788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430人次,行政学院107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学习教育及培训251人次。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统计分析报告是统计分析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论点、论据、结论的集中表现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它不同于一般的总结报告、议论文、叙述文和说明文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更不同于小说、诗歌和散文;它乃是运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方法、数字与文字相结合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研究结果的表现。 统计分析结果可以通过表格式、图形式和文章式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文章式的主要形式是统计分析报告。它是全部表现形式中最完善的形式。这种形式可以综合而灵活地运用表格、图形等形式;可以表现出表格式、图形式难以充分表现的活情况;可以使分析结果鲜明、生动、具体;可以进行深刻的定性分析。 1 、统计分析报告是以统计数据为主体
统计分析报告主要以统计数字语言,来直观地反映事物之间的各种复杂的联系,以确凿的数据来说明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社会经济领域的成就和经验、问题与教训、各种矛盾及其解决办法。它不同于用艺术形象刻画的文艺作品,也不同于旁征博引进行探讨研究的各种论文,而是以统计数字为主体,用简洁的文字来分析叙述事物量的方面及其关系,进行定量分析。
2、统计分析报告是以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来进行分析研究说明
统计是社会认识的武器,着眼于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量的方面,并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进行研究。
因此,统计分析报告是通过一整套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进行数量研究;进而说明事物的本质。在整个分析研究中,运用一整套科学的方法,进行灵活、具体地分析。
但它又不同于数学分析。数学分析方法撇开事物的质量,只分析抽象的数量关系和空间的形式。而统计分析报告是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研究量的方面基础上,研究说明事物质的规定性。
3、统计分析报告具有独特的表达方式和结构特点
统计分析报告属于应用文体,基本表达方式是以事实来叙述,让数字说话,在阐述中议论,在议论中分析。在表现事物时,不是用夸张、虚构、想象等手法,而是用较少的文字,精确的数据,言简意赅,精练准确地表达丰富的内涵。
统计分析报告在结构上的突出特点是脉络清晰、层次分明。一般是先摆数据、事实,进行各种科学的分析,进而揭明问题,亮出观点,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办法和措施。统计分析报告的行文,通常是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做到统计资料与基本观点统一,结构形式与文章内容统计,数据、情况、问题和建议融为一体。 由于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和作用不同,统计分析报告的类型主要有下列几种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1、统计公报
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机构通过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一个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一般是由国家、省一级以及计划单列的省辖市一级的统计局发布的。如《国家统计局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进度统计分析报告
进度统计分析报告主要以定期报表为依据,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分析其影响和形成的原因。如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从时间上看,它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的、期中的和期末的统计分析报告;从内容上看,它又可分为专题和综合统计分析报告两种。
进度统计分析报告必须讲究时效,力求内容短小精悍,结构简单规范,看后一目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了然。
3、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综合统计分析报告是从客观的角度,利用大量丰富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模、水平、结构和比例关系、经济效益以及发展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所形成的一种统计分析报告。
4、专题统计分析报告
专题统计分析报告是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研究的一种分析报告。它的目标集中,内容单一,不像综合分析报告那样,要反映事物的全貌。正因为如此,专题统计分析报告更要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根据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灵活选题,做到重点突出,认识深刻。
5、典型调查报告
典型调查报告,是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有意识地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实际调查后所写成的报告。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是各级领导、各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经常采用的一种工作方法。习惯上称为“解剖麻雀”,统计上叫做典型调查。
2005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七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拓展空间为动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05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省辖区土地总面积12 401 563.79公顷,主要地类面积为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农用地 10 764 550.43公顷
耕地 135 399.02公顷
园地 619 395.86公顷
林地 8 325 398.73公顷
牧草地 2 626.39公顷
其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他农用地 463 139.77公顷
建设用地 588 856.02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461 308.81公顷
交通用地 67 109.55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 60 437.66公顷
图1 2005年福建省土地利用现状图
未利用地 1 048 157.35公顷
未利用土地 659 675.93公顷
其他土地 388 481.41公顷
(二)土地利用情况
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紧紧围绕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做到超前主动服务与批后加强管理相结合,切实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①继续确保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工业项目的合理用地,做到以项目定用地,以项目投资额定用地量,积极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型企业和高附加值、高税率企业以及能产生聚集效应的重大项目建设。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做到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对项目用地做到先期介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情况,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认真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特别做好批次用地中每个项目的用地预审。完善网上审查制度,对一些重大急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特事特办,特事快办。③着力促进项目落地。一方面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批次用地实行项目批次审批制,在报批批次用地时应附具体建设项目。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以外,批次用地在原规定的报批材料基础上,增加项目审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新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用地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附用地规划许可证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用地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应附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另一方面加强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建立供地网上备案系统,及时监控各地征地实施、土地供应、项目落地等土地批后实施情况,对存量土地多,征地、供地、动工率低的地方,引导其新上项目安排到已批未供的土地中落位,切实提高项目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集约率。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见图1。
图1
2005年省级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比2004年增加了6 463.27公顷,上升了50.6%,其中农转用比2004年增加了4 606.73公顷,上升了52.37%,耕地比2004年增加了2 169.69公顷,上升了58.79%,见图2。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按照“提高标准适度、依法依规和有利保护耕地”的原则,在全省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适当提高,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订规划区内的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依照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划分区片并测算征地综合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办法,进一步研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生活补助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图2 2001~2005年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图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福建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各级政府耕地管护责任,在对全省1 82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基本农田分级监管体系。按照“分级监管、统筹投入、分级建设”的要求,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的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推行专项资金在线监控,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土地开发整理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运作,达到了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三方面的协调统一。具体做法如下:①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全省各级共签订保护责任书10 378份。同时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整改。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全省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5 910片,总面积1 829万亩,保护率达到89%。凡是不符合占用基本农田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核。③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按照“保证重点、注重质量、保护生态”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选项、加强监管、严格验收,推行专项资金在线监控,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筹措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开发整理土地的积极性。通过耕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实现了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项目2 166个,用地总面积8 721.62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面积4 685.97公顷,耕地3 575.07公顷。总投资额为14 817.32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面积3 210.77公顷,增加农用地937.85公顷,耕地435.54公顷,投资额为9 705.63万元;土地复垦面积3 664.74公顷,增加农用地、耕地均为2 311.23公顷,投资额为2 283.28万元;土地开发面积1 846.11公顷,增加农用地1 436.89公顷,耕地828.30公顷,投资额为2 828.41万元,见图3。
图3 2001~2005年福建省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情况图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18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总数的70.2%。已探明资源储量并列入储量表的矿产106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34种,非金属矿产67种,水气矿产2种。
目前,福建省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居全国前5名的矿产有19种,其中金属矿产仅钨矿1种,非金属矿产有:铸型用砂、玉石、建筑用砂、水泥标准砂、建筑用花岗岩、饰面花岗岩、叶蜡石、粉石英、宝石、明矾石、压电水晶、陶粒页岩、高岭土、岩棉用玄武岩、玻璃用砂、熔炼水晶、水泥用安山玢岩、砖瓦用粘土。位居全国前10名的矿产有37种,其中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26种。
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我省优势矿产有金、钽、叶蜡石、高岭土、石英砂(玻璃砂、水泥标准砂、铸型砂)、重晶石、萤石、饰面花岗岩等;较丰富的矿产有铁、钨、钼、铜、铅、锌、稀土、银、宝石、玉石等;不足矿产有煤、锰、锡等;短缺矿产有石油、天然气、铝土矿、磷矿、钾盐等矿产。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12 841.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 180.00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2 93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779.90万元;企事业投入7 881.39万元,见图4。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104 024米,坑探工作量4 999米。2005年年末勘查从业人员1 077人,其中技术人员93人,劳动报酬2 782.80万元。
2005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11处,包括:龙岩永定县抚市镇石坑岽煤矿,预测资源量20 000千吨;龙岩漳平市拱桥镇箭竹坪煤矿,预测资源量19 000千吨;三明大田县武陵乡武陵煤矿,预测资源量21 000千吨;泉州永春县下洋乡上姚南煤井田,预测资源量3 000千吨;泉州安溪县祥华乡后田煤矿,预测资源量15 000千吨;三明大田县前坪乡下坑村厂铁(铅锌)矿,预测资源量506万吨(矿石);三明大田县梅山乡大庵铁(铅锌)矿,预测资源量36万吨(矿石);南平武夷山市五夫镇上西坑矿段铜钼多金属矿,预测资源量1 200吨(金属);南平建瓯市南雅镇三磨石矿区铅锌矿,预测资源量75 700 吨(金属);龙岩永定县培丰镇大排矿区铅锌矿,预测资源量350 800 吨(金属);南平武夷山市五夫镇坪地矿段钼矿,预测资源量1 020吨(金属)。
图4 2005年福建省地质勘查投入情况图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以来,全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量监督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不予批准立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2005年(含变更、新立、延续、其他)全省共受理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3 236个。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799个,批准登记面积8 333.31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99.24万元;颁发采矿许可证2 437个,批准登记面积640.68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76.93万元(见图5)。
图5 2005年福建省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图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坚持矿产资源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①加强地质找矿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围绕重点成矿区带和重点矿种,特别是对列入国家16个重点金属成矿区带的武夷山成矿区带,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创新找矿理论和找矿技术方法,加紧寻找深部隐伏矿床,重点寻找煤、铜、金、铅锌等重要急需矿产。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入,用好省财政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地质勘查的投入产出机制,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增加资源储量,特别是可采资源储量。②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28 号文件精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努力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严厉查处越界开采、以采代探、滥采乱挖等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不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勘查开采环境。同时,按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布局优化。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新设立钨、锡、稀土的采矿权。进一步提高采矿权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全省优势矿产和紧缺矿产的管理,合理提高矿产资源最小开采规模。④将煤炭列入我省保护性开采矿种进行严格管理,调控开采总量,科学配置资源,促进合理利用。⑤全面推进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强化矿产储量基础工作,以动态监测为基础,开展补偿费征收以储量消耗为依据的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⑥继续抓好“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在巩固福厦高速公路两侧“青山挂白”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其他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五江一溪”两侧“禁采区”内的“青山挂白”治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新机制。2005年全省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调控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存在的问题,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从出让程序、信息公开、出让范围、资格条件、合同履行等方面,不断规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行为。全省严格实行经营性房地产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禁止或限制其参与政府特许的国土资源行业经营活动。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努力实现在网上发布挂牌公告、交易公告,竞买人网上报名登记、报价、竞买,构建以竞争方式配置国土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新平台。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共出让土地2 825宗,面积5 705.53公顷,其中新增3 118.40公顷,成交价款2 401 881.85万元,纯收益681 267.79万元,成交价款和纯收益比上年分别增长了0.85%和0.57%。协议出让1 985宗,面积3 830.58公顷,其中新增2 394.41公顷,成交价款458 669.39万元,纯收益82 260.38万元;招标、拍卖、挂牌840宗,面积1 874.95公顷,成交价款1 943 212.46万元,纯收益599 007.41万元;租赁15宗,面积1.90公顷,获土地租金34.97万元;其他供地方式91宗,面积31.82公顷,收入2 162.85万元(见图6)。
3.土地二级市场
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44 835宗,面积3 143.65公顷,获转让金553 875.99万元;出租36宗,面积2.54公顷,获租金4.06万元;抵押19 032宗,面积9 253.99公顷,抵押价款6 148 293.07万元,贷款金额2 991 547.46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促进了存量土地合理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见图7)。
图6 2005年福建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图
图7 2005年福建省各设区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图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加强对重要、急需矿产的勘查力度,2005年省财政专项安排地勘资金2 000万元,用于煤炭等重要矿产的勘查。组织上报并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安排我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8个,项目资金1 190万元。2005年新发现了一批具有开发前景的矿产地,铅锌、煤矿经进一步工作有望成为大型矿床。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了对非法无证采矿的查处力度,市县两级政府都建立并落实了动态巡查、档案管理、举报有奖、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矿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除国家地质勘查大调查项目、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省级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找矿项目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勘查项目外,暂停受理全省新立探矿权申请。在暂停受理审批期间,开展了探矿权批后的全面检查,加强监管,同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省级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的编制,现已形成初稿,待进一步论证后报批。部署开展了乡镇小煤矿联合改造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目前部分县的规划已通过评审。继续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在一期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二期“禁采区”内1 372个“青山挂白”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调研,起草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实施办法》,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按照《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对采矿权和部分探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研究提出了扩大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方案。全省探矿权出让455宗,合同金额503.11万元,其中申请审批445宗,合同金额55.93万元;拍卖、挂牌10宗,合同金额447.18万元;采矿权出让880宗,合同金额28 377.07万元,其中申请审批协议有偿出让606宗,合同金额20 776.44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74宗,合同金额7 600.63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37宗(出售),价款7 334.84万元。采矿权转让1宗(其他),价款963.9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福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 786件,其中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9 383件,动态巡查制止违法行为8 978件。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3 792件,涉及土地面积301.52公顷,其中耕地103.22公顷,涉及个人2 820件,占总数的74%。本年结案3 689件,结案率97%,涉及土地面积 312.69公顷,其中耕地105.18公顷。2005年共拆除违章建筑物142.29公顷,没收构筑物8.14公顷,收回土地105.41公顷,其中耕地27.60公顷,罚没款1 863.06万元。刑事案件移送14宗,追究刑事责任8人。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32件,其中涉及个人非法采矿829件,所占比例为88%;结案802件,涉及个人非法采矿729件,所占比例为90%。吊销采矿许可证2件,罚没款为528.809 1万元,刑事案件移送2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与2004年同期相比,土地违法案件数量略有下降,但总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特别是个人违法占地情况比较明显,但矿产违法案件有较大幅度上升,且罚没款数量也有较大幅度上升。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上年底未结案3件,2005年共受理51件,其中行政处罚42件,行政许可6件,行政强制6件,其他4件;本年审结53件,其中维持38件,变更5件,撤销5件,撤回申请5件,本年未审结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水平。具体做法:①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把握政策方向,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②加强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③加强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建设,认真落实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制度,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村级有人协管,促进管理工作的落实。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诫勉、警示谈话制度,着力抓好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⑤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组织开展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全面加强系统的体制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系统努力造就服务型机关、效能型集体、高素质队伍。
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年末从业人员2 592人(不含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 864人,研究生53人,大学本科及大专1 556人,高中及中专850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33人。经费收入总额54 571.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38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47 230.88万元,其他收入6 960.99万元。基建投资200万元(省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444个,职工人数4 213人;乡级土地所1 004个,人员3 579人,其中专职3 442人,兼职137人(见图8)。
图8 2005年福建省国土资源机构人员情况图
全省在2005年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 017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39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48人次,参加其他培训630人次,其中国外培训10人次。参加学历教育的305人,其中硕士生5人,本科生137人,大专生163人。本年获得学位的5人,其中硕士学位2人,学士学位3人。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图9)。
图9 2005年福建省干部培训及学历培训情况图
七、问题与建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在七个专题调研报告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后,全面铺开。根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产业布局规划、省直属各有关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市和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需求。①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②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若干意见》,为新项目的落地提供空间。③研究制定工业项目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建设项目审批、用地预审和供地审查时,坚持以项目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对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要求建设多层次厂房,杜绝圈而不用、小项目大圈地等浪费土地的行为。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的管理,做到保护图、保护地块、保护责任“三落实”。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扩大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省连续多年耕地占补平衡。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秩序。继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努力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建设,不断优化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继续抓好“青山挂白”专项整治,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五江一溪”两侧有“挂白点”的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
(5)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
(6)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开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加快采矿权网络审查系统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网上挂牌交易、采矿权网上审批。
2006年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全省国土环境资源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环境资源工作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执法和监督,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了较好成绩,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了新贡献。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强化政府调控能力,在总结全省土地资源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十一五”时期,建设规模大、重大项目建设对土地需求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筹措更多建设资金的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相关实施意见和管理规定,省政府批准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管理规定和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土地调控,加强和规范了土地资源的管理。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初见成效;②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健康发展;③推进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和调查力度,开展了海南岛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等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商业性勘查领域,加大矿产资源勘查;④不断加强地质环境管理;⑤做好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管理。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土地变更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海南省土地总面积为3535368.96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79.94%,8.29%,11.77%。
2006年农用地面积2826199.37公顷,其中,耕地727526.86公顷,园地533277.42公顷,林地1482646.87公顷,牧草地19415.88公顷,其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他农用地63332.34公顷,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0.58%,15.08%,41.94%,0.55%,1.79%。建设用地面积293179.60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9244.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684.8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0250.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20%,0.39%,1.70%。未利用土地面积415990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228992.75公顷,其他土地186997.2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48%,5.29%(图1)。
图1 2006年海南省土地利用构成
2006年全省各类土地变更总规模为4384.49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12%。与2005年相比,2006年初农用地面积2826399.86公顷,年内减少503.28公顷,增加302.78公顷,净减少200.5公顷,净减少幅度0.007%;2006年初建设用地面积292623.45公顷,年内减少45.59公顷,增加601.73公顷,净增加556.14公顷,净增加幅度0.19%;年初未利用地面积415345.65公顷,年内减少355.65公顷,增加0公顷,净减少355.65公顷,净减少幅度0.09%。各地类净增减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海南省2006年各地类变化情况
(二)耕地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及分析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2006年全省共减少耕地335.01公顷,其中,生态退耕76.07公顷(全部是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5.30公顷,其中改果园81.6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73.64公顷,其中2006年度以前批准53.783公顷,占30.97%,2006年批准119.86公顷,占69.03%;灾毁耕地0公顷。
2.耕地增加来源分析
2006年耕地面积增加305.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118.86公顷,占38.87%;土地复垦31.04公顷,占10.15%;土地开发35.37公顷,占11.57%;农业结构调整120.53公顷,占39.41%。
3.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全省2006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601.73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503.28公顷,占用未利用地98.45公顷。其中本变更年度以前批准231.09公顷,占32.32%,本变更年度批准393.83公顷,占67.06%。未报先建1.07公顷,占0.62%。
4.新增建设用地流向
2006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363.65公顷,具体流向如下:
城市用地新增109.3公顷,其中公用设施用地2.73公顷,公共建设用地92.57公顷,住宅用地14.01公顷。建制镇用地新增161.1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8.7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6公顷,公共建设用地3.73公顷,住宅用地87.23公顷。农村居民点新增30公顷,全部为住宅用地。独立工矿用地新增63.2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2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4.8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住宅用地18.05公顷。
(三)耕地总量平衡、占补平衡及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1.耕地总量平衡情况
2006年度全省增加耕地305.8公顷,年内减少耕地335.01公顷,扣除生态退耕76.0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5.30公顷,年内实际减少耕地173.64公顷,年度耕地净增132.16公顷,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2006年度全省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3.64公顷,通过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185.27公顷,实现2006年占补平衡。
(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006年全省竣工验收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共有20宗,面积共4097.36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315.9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030.46公顷,总投资额10688.13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5宗,国家级项目7宗,省级项目4宗,市级项目4宗,土地整理面积3876.08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116.22公顷,增加耕地面积850.40公顷,投资额9810.14万元。土地复垦项目2宗,土地复垦面积58.66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53.95公顷,增加耕地面积34.33公顷,投资额243.56万元。土地开发项目3宗,省级项目1宗、县级项目2宗,土地开发面积162.62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45.73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45.73公顷,投资额634.43万元。
全省共有20个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国家级项目3个,建设规模为1517.70公顷,总预算3391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面积339.5公顷;省级项目17个,建设规模为1668.48公顷,总预算4527.98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18.62公顷。上述项目预计于2007年度完成。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种类及矿产地
目前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88种,经评价有工业储量的矿产68种。其中,已探明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有54种,产地384处,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7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5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5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4种、建筑材料和其他非金属矿产20种、水气矿产3种。
在全省已探明的54种矿产384处矿产地中,大型矿床51处,占13.28%;中型矿床115处,占29.95%;小型矿床218处,占56.77%。主要矿产有铁矿、钛铁矿砂矿、玻璃用砂、锆英石砂矿、宝石、油页岩、饰面用辉长岩、饰面用花岗岩、独居石、玻璃用脉石英、天然气、石油、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
2.矿产资源的特点
(1)全省矿产资源种类比较齐全且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在探明储量的54种矿产中,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主要有海洋石油、海洋天然气、富铁矿、锆英石砂矿、钛铁矿砂矿、玻璃用砂、黄金、钴、饰面用花岗岩、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具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矿产资源有高岭土、蓝宝石、油页岩、石墨等。
(2)全省矿产资源不仅富集区相对集中,而且主要矿产资源和新开发重点矿区外围的资源潜力大。天然气、石油富集在南海西北部的琼东南、莺歌海盆地、珠三凹陷和南沙各盆地,以及海南岛西北部的福山拗陷;石英砂富集在海南岛沿海第四纪沉积阶地;钛锆砂矿富集在海南岛东部的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市县滨海第四纪沉积地带;金矿富集在乐东、东方、昌江、定安等县、市;铁矿、白云岩、石英岩富集在昌江县石碌地区;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粘土主要富集在东方、昌江、儋州等市县;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富集在海口、琼海、三亚市;地下水富集在琼北自流盆地。
(3)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料。海南省是海洋大省,省辖海域有油气沉积盆地39个,其总面积约64.88万平方千米,蕴藏的石油地质潜量丰富,有“第二海湾”之称,海底还蕴藏丰富的多金属结核,滨海的钛铁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砂矿等资源。
(4)海南省的陆域矿产资源潜量也较丰富,特别是钛锆砂矿资源,具有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和丰富的资源潜量。此外,优质滨海现代沉积型玻璃用石英砂矿资源和地下水、矿泉水、热矿水也十分丰富。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1110.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3.2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4.50万元,社会资金363万元。地质勘查资金的投向主要有:①地下水18万元,主要用于地下水动态监测;②不能分矿种1092.70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及滨海锆钛砂矿及石英砂矿资源调查。
2006年度新发现的矿产地7处,比2005年增加了5处。新发现的矿产地分别为金矿、钼矿、铅锌矿、红柱石矿、白云岩矿和水泥配料用红土矿。新查明的矿产资源7处,比2005年增加了4处。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权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企业持有勘查许可证80个,其中2006年度新发放的57个;2006年全省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430个,其中2006年度新发放的145个;新发放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分别比2005年度增加200%,173.58%。企业持有的勘查许可证中,国有企业44个,有限责任公司31个,上述两种经济类型持有勘查许可证占发放总数的93.75%;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9.41%,63.15%;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30个,集体企业6个,有限责任公司51个,与2005年比,分别减少18.91%,64.70%,4.08%;私营企业316个,比2005年增加68.08%。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私营企业个数占发放的采矿许可证总数的73.48%,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366个,从业人员15251人,年产矿量6650.28万吨,工业总产值155655.79万元,综合利用产值25243.38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49044.32万元,利润总额48008.3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2%,8.1%,16%,7.03%,12.99%,18.59%和1.56%。
全省矿山企业特点是:①金属矿产种类少,仅有铁、钛、金几种;黑色金属铁、钛工业总产值,综合利用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总数的76.59%,89.46%,79.96%,92.79%。②非金属矿山企业数比例较大,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7.70%。③矿山企业规模小,占矿山企业总数的75.4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继续贯彻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推行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出让;继续加大土地供应信息的披露力度,充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出让224宗,其中协议出让79宗,招标出让1宗,拍卖出让11宗,挂牌出让133宗,分别占出让宗数的35.27%,0.45%,4.91%,59.38%;出让面积980.58公顷,其中协议出让面积245.86公顷,招标出让面积2.67公顷,拍卖出让面积23.23公顷,挂牌出让面积708.82公顷;招、拍、挂出让面积占出让总面积的74.93%。
出让的国有土地用途分别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各类用地面积分别为541.69公顷、199.92公顷、4.41公顷、13.21公顷、210.95公顷、9.35公顷、1.06公顷。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用途类型及比例见图2。
图2 2006年海南省土地出让流向及比例构成
全省供应的商服用地,绝大多数是用于旅游项目建设,这主要是从实现海南省“一省两地”的战略部署出发,根据省政府重点发展旅游产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满足海南省的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已供应的住宅用地中,主要是根据全省城镇居民住房及生态文明社区建设的需要而提供的;工业用地主要为实现省政府建立西部工业走廊的战略部署,主要用于低污染、高清洁、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项目;公共建筑用地主要用于全省机关团体办公场所的建设使用。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全省港口、码头的建设;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是用于城乡公路干线及城镇干道的建设改造。
3.土地二级市场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方面,转让10719宗,转让面积1342.42公顷,转让款534055万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88.36%,45.65%,213.60%;转让用地地类型中商服用地1304宗,工矿仓储用地49宗,公用设施用地6宗,公共建筑用地2宗,住宅用地9357宗。住宅用地交易较活跃,主要为城镇居民住宅;住宅用地转让宗数占转让总宗数的87.29%,转让面积占总面积的39.43%,转让价款占总价款的68.60%。抵押550宗,面积2359.0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6.78%,4.969%;抵押价款687029万元,贷款金额554939.71万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6.18%,29.24%。抵押主要用地类型中商服用地139宗,工矿仓储用地92宗,公用设施用地27宗,住宅用地291宗,交通运输1宗。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在继续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矿业权市场,全省各市县已实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
2.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情况
2006年全省共出让探矿权采矿权159宗,其中审批出让3宗,拍卖、挂牌出让156宗,拍卖、挂牌成交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2193.35万元。其中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探矿权7宗,合同价款21308万元,探矿权挂牌出让矿种有金矿、钼矿、铅锌矿、玻璃用砂;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采矿权149宗,合同价款885.35万元,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种有铁矿、白垩矿、建筑用砂、砖瓦用砂、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玄武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大理石等,以非金属矿产为主。
全年转让探矿权2宗,出售价款2040万元;转让宗数比2005年减少1宗,价款是2005年度的2.84倍。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海南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7件,涉及土地面积215.37公顷,其中耕地66.16公顷,土地违法件数比2005年减少19.16%,但涉及土地面积比2005年增加54.93%,涉及耕地面积也比2005年大幅度增加。全年各级土地主管部门共立案307件,涉及土地面积204.47公顷,耕地面积63.05公顷,结案361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为83.65%和86.64%,与2005年相比结案率有所提高。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33件,涉及企事业单位2件,个人131件,主要为无证开采;2005年未结案件27件,2006年度结案157件,结案率为97.74%,比2005年大幅度提高,吊销采矿许可证6本,罚没款39.14万元。
3.案件发生的特点及原因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集中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买卖与非法转让土地和无证开采等案件。其中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买卖与非法转让土地分别占2006年发生立案数的71.66%和25.08%,无证开采占2006年矿产案件立案数的80.45%。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如下:
(1)2006年发现土地违法总数继续下降。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7件,土地违法的件数比2005年减少19.16%。
(2)个人违法仍然占违法主体的首位。2006年发现个人违法用地246件,个人违法案件数比上年增加15.85%,占2006年违法发现总数的67.03%;矿产违法案件中的个人违法占矿产违法立案总数的98.50%。
(3)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面积大幅增加,2006年全省发现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69件,涉及土地面积147.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4.98公顷,涉及土地面积比2005年增加了402.14%。
(4)未经批准违法占地成为重头戏。2006年全省未经批准占地立案220件,占2006年立案总数的71.66%,涉及土地面积116.69公顷,占本年立案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的57.60%,其中耕地面积60.00公顷,占全年立案案件涉及耕地面积的95.16%。
(5)无证开采行为屡禁不止,居各类矿产违法案件的绝对首位。2006年全省无证开采立案114件,占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总数的85.71%,居各类矿产违法案件的绝对首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共收到复议申请42件,经审查,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35件,加上2005年结转的4件,共审理39件复议案件,其中涉及收地案件25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件,土地不作为案件1件,土地行政处罚4件,其他案件8件。
全省审理的40件复议案件中,已审结了31件,尚未审结9件。2006年共举行了15次听证会。在2006年已审结的31件复议案中,维持的14件,撤销的11件,终止的5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复议案件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了31.25%、28.57%;审结案例与2005年相比减少18.42%。
2006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复议案件数量较多。
(2)土地复议案件占绝大多数,只有3件是环保复议案,其他37件均是土地案件。在土地案件中以闲置土地处置为内容的案件为大多数。土地复议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在土地确权案件方面,因为争议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复杂,争议时间由来已久,存在双方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的情况,增加了复议机关准确采信证据的难度。
(3)无偿收地案件占大多数,40件复议案中,无偿收地19件。
(4)作出撤销和维持复议决定的案件比例较高。
存在这些特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其重要性和价值不断提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制观念增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其权益的意识增强。
(3)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所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提出的时限、受理机关等内容,写在行政文书中,使当事人及时知道和行使法定申诉权利。
(4)全省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加大。
(5)国家关于无偿收回闲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够具体,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适用时,容易产生不同的观点,造成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况较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2006年末全省从业人员1184人,行政编制人员498人,年末平均从业人员1157人;年末从业人员中包含了部分市县派出机构和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设置财务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直属事业单位54个,人员984人;乡级土地所203个,人员145人,机构、人员编制已下达,但人员未到位的乡级土地所未统计。人员数和机构个数与2005年度比有变化,主要是实施了省以下国土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市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局部调整。
2006年行政管理经费9583.33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拨款,专项业务经费不包含在内。经费收入总额比2005年增长4265.39万元,主要是部分市、县的土地出让业务增长幅度较大。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参加培训人员有260人,其中党校学习的51人,其他培训209人,与2005年相比,总人数变化不大,接受培训的各级管理人员为提高新形势下的国土环境资源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土地行政管理方面:①省级土地储备整理实施难度较大,省级土地储备整理机制尚未建立;②少数市县对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重视不够,有些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未能按时完成;③司法查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难度大;④开发整理项目在推动过程中存在困难。
(2)地矿行政管理方面:①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的任务还很艰巨;②矿业权管理还有待加强;③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制约措施不强的问题,对储量开发利用的核查监督工作困难较大;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防灾预警和应急能力水平;⑤市县基层地矿行政管理力量薄弱。
(二)建议
(1)加大力度推进省级土地储备整理制度的进程。根据《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省级土地储备整理机构的组建,并以此为基础拟订《省级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确定省级土地储备的启动项目、资金来源、运营方式以及融资渠道。
(2)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要重点推动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科学评价耕地质量和生产潜力,制定耕地的划入与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耕地保护任务指标;启动实施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同时,确定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并与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同步推进。
(3)规范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工作,并将工作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4)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海南省实施方案要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主要是治散、治本工作,同时巩固治乱工作成果,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度体系。
(5)建立勘查新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矿业权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建立勘查新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全面强化矿业权管理。
2006年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面对国土资源保护和用地保障双重压力,克服困难,坚持创新,服务大局,付出巨大艰辛,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和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土地调控,严格耕地保护,全力保障发展,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力推进地质工作改革,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努力实现职能到位,年初确定的“五个新突破”目标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
● 正确运用土地调控闸门,土地严控严管与保障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用地取得双重成效。2006年是我省建设用地总量创历史最高纪录的一年,也是国务院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压缩建设用地指标的一年。面对尖锐的土地供需矛盾,全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保证了中央加强土地调控精神的全面落实,又有效地保障了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用地需求。
● 采取严格措施,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完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健全了耕地保护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逐级签订责任状,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严把农用地转用关口。按照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产业政策,突出重点项目,兼顾地区平衡及效益的原则,加强审核筛选,有效控制了建设项目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省厅及大部分市、县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和处理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在抚顺、营口、朝阳、盘锦等7市31县(市、区)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深化土地开发整理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政管理明显加强。按照“拉网排查,执法跟进,部门联动,逐矿登记”十六字方针,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发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查,全力开展了以刹风治乱为重点的治乱、治散、治本工作。全省共组织排查人员近万人次,填写登记报表7 744份,采集数据近200万笔,较好地完成了全省矿山企业的全面“体检”。
●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强了地质工作改革。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地质工作会议,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制了13个配套文件;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地勘基金设立、地勘队伍属地化改革中遗留问题处理等重大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新进展。二是地质找矿取得突出成效。
●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国土资源队伍素质有所提高。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要求,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管理体制调整全面完成,城区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本溪、阜新、辽阳、葫芦岛等市基层国土所建设进展较快。强化管理,提高素质意识进一步增强,措施更加有力,制度不断完善。召开了系统第一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展开。
● 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35个专项和21个专题研究基本完成,总体文本初步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配套法规日臻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下发实施,行政复议、裁决和应诉制度基本建立。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辽宁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土地总面积14.81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5%,海陆兼备,地理位置优越。全省土地资源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土地类型多样,大体成“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土地结构;二是土地资源地域差异性明显;三是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少。
1.土地资源现状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资源总面积1 480.64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 123.1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5.85%。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408.5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7.59%;园地面积为59.7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3%;林地面积为570.0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50%;牧草地面积为34.8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9.9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7.9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2%。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4.2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1%;交通用地8.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水利设施用地14.8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未利用地总面积为219.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83%。其中,未利用土地137.3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28%;其他土地82.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5%。
图1 2006年辽宁省土地资源构成
2.动态变化
2006年全省农用地净增2 886.23公顷,建设用地净增9 542.91公顷,未利用地净减少12 429.13公顷。
表1 2006年辽宁省各地类增减情况表 单位:公顷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省农用地总量11 231 311.57公顷。其中耕地占农用地总量的36.37%,园地占农用地总量的5.31%,林地占农用地总量的50.75%,牧草地占农用地总量的3.10%,其他农用地占农用地总量的4.45%。
图2 2001~2006年辽宁省耕地变化趋势
从图2可见,从2001年以来全省耕地总量呈减少态势,直到2004年略增至409.81万公顷,2005年和2006年又出现逐年递减趋势,但减幅较小。随着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加快,预计今后1~2年耕地总量仍会逐年减少,但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各项耕地保护的政策的出台,总体变化趋势不会很大。
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基本农田保有量3 632 511.19公顷,年内建设占用855.66公顷,但通过其他农用地调整和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年内四季补划855.66公顷。
2006年全省耕地数量减少14 348.48公顷。根据变更调查结果显示,耕地减少去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建设占用耕地6 211.13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43.29%;②生态退耕占用耕地5 541.88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38.62%;③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991.09公顷;④灾毁减少耕地1 484.99公顷;⑤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19.39公顷。从调查数据看,除自然灾害因素,耕地减少仍以建设占用为主。
图3 2006年辽宁省耕地减少构成
耕地增加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①前几年的开发整理项目陆续竣工验收;②本年度各级政府加大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③往年开发而没有及时变更的耕地得到了调查和变更;④中央重视“三农”问题后,农民自发开发土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自发开发了部分耕地。
2006年全省开发、复垦、整理、农用结构调整及其他原因增加耕地8 636.83公顷。其中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 579.34公顷,占耕地增加量的87.76%;农业结构调整及其他原因补充耕地1 057.49公顷,占耕地增加量的12.24%。
图4 2006年辽宁省耕地增加情况构成
2.建设用地
据2006年综合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14 495.37公顷(涉及农用地8 661.61 公顷,其中耕地6 840.96公顷)。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分别为12 668.65公顷和1 826.72公顷,分别占87.4%、12.60%。全省依法征用土地(不包括国务院批准)13 897.7公顷,其中征用农用地8 326.86公顷(耕地6 528.806 5公顷);征地费用72.27亿元,安置农业人口9.7万人。
图5 2006年全省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图6 2006年全省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表2 2006年审批建设用地分布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从建设用地构成上看,2006年全省工矿仓储项目用地占总批准建设用地的53.13%,交通运输项目用地占7.50%,住宅用地占12.21%。从用地分布上,沈阳市仍是用地大户,占全省审批建设用地总量的27.55%;虽然大连市申请建设用地较2005年有所下降,但作为辽宁省对外经济门户,其用地规模仍居全省第二;铁岭、朝阳用地量紧随其后,位于全省前列。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第四个年头里,预计全省审批建设用地量仍保持上升势头,沈阳市、大连市、铁岭市用地总量仍排在全省前列。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省坚持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2006年全省共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2 973.13公顷(已验收通过的),增加农用地8 480.07公顷,增加耕地7 890.57公顷。土地开发项目增加农用地面积6 207.98公顷,占农用地增加面积的73.21%,复垦项目增加农用地746.68公顷,占8.80%,整理项目增加农用地 1 525.41 公顷,占17.99%。
为保证每年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增加农用地及耕地占主导地位,但随着土地后备资源的逐年减少以及国家投资倾向,中低产田的改造即土地整理项目将成为增加农用地及耕地的又一重要途径。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辽宁省处于环太平洋成矿带北缘,地质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配套,区位条件好。至2006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0种,其中已获得探明储量的有79种。与全国同类矿种相比,已探明70多种矿产保有储量名列全国前10位的有24种,其中居前5位的有油页岩、石油、铁、红柱石、菱镁矿、溶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岩、硼、金刚石、滑石、透闪石、玉石、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珍珠岩、饰面用辉长岩17种,而铁、菱镁矿、溶剂用灰岩、硼等矿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之首。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金属及冶金辅助原料、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化工、宝玉石、建材非金属、水气矿产八大类配套性较强的矿产资源体系。全省矿产资源资源特点如下:①资源丰富,配套性好;平均每万平方公里有大中型矿产地36处,是全国平均密度的两倍多。②矿产地集中,便于规模开发。③共、伴生矿产多,综合利用价值大。④埋藏浅,适宜露天开采。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总计34 798.35万元,比2005年增长28.27%。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 693.7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0 245.06万元,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投入17 334.7万元,中央财政拨款占16.36%,地方财政拨款占29.44%;企事业单位投资占49.82%,其他投资为1 524.89万元,占4.38%。
表3 2006年辽宁省地质勘查投入情况表(按矿种分)
续表
2006年,全省新发现重要矿产地9处。
表4 2006年辽宁省新发现矿产地一览表
2006年,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6处。
表5 2006年辽宁省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共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789件,批准登记面积8 596.74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73.45万元;共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5 986件,批准登记面积1 852.37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567.46万元。
表6 2006年辽宁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6 300个,比2005年增加322个,从业人员40.86万人,比2005年增加0.42万人。2006年度采掘固态总量2.84亿吨,比2005年增加0.42亿吨,矿山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336.65亿元,比2005年增加51.42亿元,增长了18%,其中煤矿增加17.22亿元,铁矿增加19.89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编制完成了《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操作规范》,并成为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重要工作基础;完成了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启动了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组织开展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专项调研,对全省工业项目用地开展招拍挂出让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和落实措施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了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2.土地一级市场
据综合统计数据,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供应6 187宗,面积23 356.9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 834.68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9 522.24公顷,分别占16.42%、83.58%),成交价款共3 783 827.28万元。全年土地出让5 176宗,出让面积21 333.78公顷,占总供地总面积的91.34%,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78.07亿元;划拨供地483宗,划拨土地面积1 915.52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8.20%;租赁供地483宗,供地面积90.08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0.39%,共收取租金1 047.99万元,主要集中在大连、沈阳等市;其他方式供地43宗,供地面积17.54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0.08%,收入2 108.12万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协议出让3 864宗,出让面积18 088.7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17.13亿元,纯收益64.34亿元,营口市居全省最高;招标出让50宗,出让面积67.71公顷,收取出让金2.04亿元,纯收益1.7亿元,主要分布在沈阳、葫芦岛等市;拍卖出让207宗,面积364.73公顷,收取出让金17.76亿元,纯收益11.09亿元;挂牌出让1 055宗,面积2 812.56公顷,收取出让金241.14亿元,纯收益122.26亿元。
图7 2006年全省各市国有土地供应情况
从图中可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用于住宅、工矿仓储用地的分别占总出让数的11.68%和79.81%,同时也表明,国有土地在出让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度全省在加强、规范一级土地市场管理的同时,强化了二级土地市场培育和管理,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非常活跃,交易量较2005年有所提高,土地市场持续得到好转。全省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 541宗,转让面积1 114.44公顷,获取转让金23.71亿元;出租土地使用权6 191宗,出租面积62.93公顷,获取租金0.10亿元;抵押土地使用权6 493宗,面积20 719.3公顷,获取抵押金862.65亿元。
图8 2006年全省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用途构成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1 114.44公顷,用于商服用地113.22公顷,占总数的10.16%,工矿仓储895.14公顷,占总数的80.32%;公共建筑、设施3.91公顷,占总数的0.35%;住宅98.14公顷,占总数的8.81%。
图9 2006年全省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图10 2006年全省各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加强矿业权市场制度建设。起草了《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讨论稿),将为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提供规范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依据;起草了辽宁省矿权交易中心有关“两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流程。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让148宗,合同金额7 348.31万元,全部为申请审批。采矿权出让2 317宗,合同金额达33 570.24万元。其中申请审批2 012宗,合同金额31 411.97万元;拍卖33宗,拍卖价款1 195.82万元;挂牌272宗,交易额962.4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售2宗,成交价款25万元。采矿权出让45宗,成交额1 412.29万元,其中出售36宗,成交金额1 037.04万元;作价6宗,成交金额373.00万元;其他3宗,成交金额2.25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 410件,立案2 038件,结案1 654件,结案率68.63%。共拆除违法构建物5 438.39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09.29百平方米,收回土地233.48公顷,收缴罚没款7 113.2万元。
图11 2006年全省各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全年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926件,结案868件,结案率93.74%,共吊销勘查许可证1个,采矿许可证85个,收缴罚没款3 168.68万元。
(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
从违法类型上看,个人违法和非法占地案件仍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全年发生违法行为中,以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地级机关违法为主,共发生违法行为1 842 件,占总数的76.43%,涉及土地面积1 945.8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45.58公顷。全年立案的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地级机关共被立案1 550 件,占立案总数的76.05%,涉及土地面积1 803.5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54.32公顷。
图12 2006年全省地矿非法开采案件处理情况
配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渐加大。全年发生的违法案件中,以个人违法行为居多,立案796件,占整个违法情况的85.96%;企事业单位发生违法行为113件。其中个人非法开采793件,占整个非法开采情况的86.20%;企事业单位非法开采112件。从全年结案情况来看,个人违法行为结案751件,占结案总数的86.52%;企事业单位违法行为结案106件。其中个人非法开采结案748件,占结案总数的86.18%。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16件,加上上年未结的1件,本年处理行政复议案17件,本年共审结15件,其中维持8件,撤销5件,撤回申请1件,确认违法1件;本年未结2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至2006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3 675人,行政人员2 44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234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37%;大本及大专学历3 01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1.93%;高中及中专学历354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63%;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7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07%。直属事业单位370个,职工数5 007人。
2006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0.0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37亿元,地方财政拨款7.98亿元,其他收入0.66亿元。
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582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15人次,行政学院学习48人次,其他培训319人次(其中国外培训14人次;学历教育235人次,其中博士结业1人,研究生结业30人,本科生结业136人,大专结业68人;本年取得学位16人,其中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9人,学士学位6人)。
2006年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178人,其中研究生14人,大本、大专153人,中专、高中11人。技术人员103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7人,中级技术人员71人。历年投入经费3 681.24万元,其中2006年投入1 409万元。
七、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
2006年全省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
(2)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土地管理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地区发现了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3)基层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机构、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2.建议
(1)严格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增量,着力于调整和优化用地布局,控制土地供应节奏,不断提升国土资源利用的效率。
(2)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现时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依法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意识,减少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3)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的素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4)借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之机,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继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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