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跨境电商系统的关键要素与实用建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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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科委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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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科技项目管理及日常办公入手,实现从科技项目的申报、论证、编制计划、立项、跟踪、验收鉴定及办公等方面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电子政务系统的建成有以下意义:
1.促进科委项目管理及日常办公的公开化、电子化、规范化。
2.对项目数据进行安全、高效的管理。
3.为科技工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
4.加强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领头羊地位。
5.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6.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系统的建成,实现了以下功能:
1.实现网上申报申报工作将面向全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向市科委申报科技项目。
2.科技项目管理实现全过程计算机化管理实现科技项目管理从项目申报、专家论证、计划编制、下达计划、拨款、执行情况跟踪、结题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3.数据共享项目管理过程产生的全部有价值的信息,将在全委各处室间有效共享。以此提高全委各处室间协同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4.信息交流建成一个科技项目信息资源库,面向社会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此作为市科委利用Internet与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及主管部门进行信息交互的桥梁和工具。该信息资源库将成为“重庆科技信息网”的重要信息组成部分。
5.办公自动化实现日常办公自动化、网络化、规范化、电子化、无纸化。
电子政务规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促进科委项目管理及日常办公的公开化、电子化、规范化。
2.对项目数据进行安全、高效的管理。
3.为科技工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
4.加强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领头羊地位。
5.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6.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系统的建成,实现了以下功能:
1.实现网上申报申报工作将面向全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向市科委申报科技项目。
2.科技项目管理实现全过程计算机化管理实现科技项目管理从项目申报、专家论证、计划编制、下达计划、拨款、执行情况跟踪、结题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3.数据共享项目管理过程产生的全部有价值的信息,将在全委各处室间有效共享。以此提高全委各处室间协同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4.信息交流建成一个科技项目信息资源库,面向社会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此作为市科委利用Internet与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及主管部门进行信息交互的桥梁和工具。
第一条 为提高文化部科研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文化事业服务,根据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暂行办法》,结合文化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国家计委补助文化部的科技三项费用进行研究并被列入文化部计划的重大科研、中间试验、新产品的试制等文化科研项目。第三条 凡申请文化部立项的科技项目,应根据文化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进行选择。第四条 列入部计划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并实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
重点项目以文化部教科司为主,会同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将合同执行情况经主管部门上报教科司,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一般项目由文化部教科司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按专项合同进行管理。第五条 申请文化部计划的科研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属于文化系统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研究人员在同一年内开题项目数不超过两个。
(四)所开项目的研究周期,以承担单位收到所拨经费之日起算,一般最多不超过三年。第六条 凡申请文化部科研项目者,必须认真填写《文化部科研项目开题报告》,并由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第七条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开题报告后,应组织三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对开题报告中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技术指标、实施方案、研究人员、经费预算等进行认真评议并做出综合评价结论,在审核同意后盖章(一式五份),报文化部教科司。第八条 申请项目的期限为每年的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过期不予补报,不符合申报程序的不予受理。第九条 对无特殊原因未按计划完成的科研项目和不按时提交工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的单位,不再受理其新报项目。第十条 文化部教科司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开题报告中的实质内容进行论证,综合平衡后,批准执行。第十一条 凡经批准,被列入文化部科研计划的项目,均实行合同制,项目承担单位自接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填报《科技项目专项合同》书,逾期取消其项目。第十二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研究工作无法按计划执行,而需对科研项目的内容、进度、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修改、调整或追加经费者,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阐明原因及调整方案(申请追加经费的报告,应附经费开支明细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文化部批准;需终止合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终止合同表,并及时冻结经费。文化部将视不同情况,对所拨经费及用于项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凡列入文化部计划的科研项目,在完成后,承担项目单位需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整理好有关科技文件、资料及经费决算报告,向文化部或主管部门提出鉴定方案,完成鉴定后,研究工作方可结束。第十四条 科研成果原则上归承担项目单位所有。第十五条 对项目经费,文化部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一次核定,一次或分期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并由该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有权按科研计划支配经费。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由文化部厅字(88)第14号颁发的《文化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模型控制、适应传统管理工作需求 新一代电子政务系统在得出了业务资源及关系模型和业务资源权限控制模型后,再结合机关单位办公实际,梳理传统管理工作需求,把机关单位的传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通过技术模型的形式固定了。
电子政务规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促进科委项目管理及日常办公的公开化、电子化、规范化。
2、对项目数据进行安全、高效的管理。
3、为科技工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
4、加强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领头羊地位。
5、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6、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扩展资料:
构建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作用,更注重对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坚持深化应用与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信息安全相结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统筹兼顾中央与地方需求,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
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更好地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动信息化发展,走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发展道路。
构建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目标是:到2010年形成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公众认识度和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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