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网友投稿 1180 2022-10-18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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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纵向科研项目”与“横向科研项目” ?

横向课题是相对于纵向课题而言。横向课题是指企业的课题,做课题的和企业是平等协商的合同关系。所以叫横向课题。

纵向课题是指有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立项的课题。如: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国家社科联、省社科联、市社科联,及教育部、教育厅等。

扩展资料:

一、横向课题的相关应用

横向课题是指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的课题 ( 已确认为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校级课题的除外) 。

包括科学研究类、技术攻关类、决策论证类、设计策划类、软件开发类等。横向课题是学校扩大对外联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二、纵向课题包括

1、国家级课题。一般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

2、省部级课题。一般指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以及除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以外的国家其他部委下达的部级项目。

3、厅局级课题。一般指市级项目以及省厅级、局级项目。

4、校级课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横向课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纵向课题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

“四个扩大”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1、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也就是说,以后科研人员申报预算时,不用再编制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科目预算。同时,精简费用测算说明,除了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

2、扩大了预算调剂自主权。主要涉及设备费调增权,以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现在要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另一类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这意味着“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3、扩大了经费包干制范围,不仅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还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4、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考虑到科研活动的连续性,以及避免突击花钱等问题,《若干意见》取消了此前结余资金的2年使用期限,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要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管理原则:

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必须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办法,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支出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经科研财务管理科审核确认,可以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确因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而必须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超过上述控制范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经科研财务管理科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

横向科研基金

你究竟想问什么?

横向科研基金通常是指你从某家合作单位获得的科研基金,比如帮助某公司进行某方面的研究。而纵向科研基金,一般是指从国家或者指定的省部级政府机构申请的科研基金。比如从财政部、教育部等。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管理流程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启动阶段是开始一个新项目的过程。以下是我收集的管理流程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保证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提升学院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是学院科研人员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科技经营活动,必须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事先确立双方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科技合同。科技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文本,以便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纳入统计口径。

第二条 签订横向科研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所含条款必须完整,内容清楚,技术指标明确,符合现行法律条文。

第三条 凡以武汉大学名义承担的且挂靠在水利水电学院的横向科研项目,均须接受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水利水电学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学院根据项目是否需要具备资质,将横向项目分为资质类项目和非资质类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资质类项目除遵守横向项目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接受资质管理单位监督。其中,武汉大学水资源论证评价中心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水利部泵站测试中心管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械电气甲级资质;武汉大学工程检测中心管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资质。

第二章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第三章 横向合同审查管理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先行洽谈,在双方达成一致基础上形成合同草案。所有合同草案须交学院预审查,并进行登记。相关表格可到学院科技室领取,也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采取分类预审查制度。

第九条 资质类项目必须经过资质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查。非资质类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院系应组织预审查:

(1)年轻教师首次承担横向项目的;

(2)横向项目涉及面较宽、难度较大的;

(3)负责人因项目质量问题有过不良记录的;

(4)其他学院认为需要审查的。

第十条 审查人应对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资格、项目组人员配置和时间进度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并签字,然后交学院盖章。

第十一条 水资源论证类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经过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或资质管理单位)培训取得论证资格且在学院论证评价中心备案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将该技术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交学院一份存档。否则,在教师年度个人考核以及职称评审中学院不予认可。

第四章 横向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遵照合同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研究活动,保证如期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技术、组织协调等方面)应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积极协调、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对横向科研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监督管理,包括技术合同的履行进展情况、经费到款和合理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工作进展与任务完成情况等。项目负责人每年年底应在科研工作量表中以书面形式简要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到期未完成合同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与委托方、合作方协商,提出延期或终止的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成果质量,对成果质量负总责。学院对横向项目成果实行分类、分级质量内控制度。

第十八条 水资源论证评价中心完成论证资质类项目审核工作,泵站测试中心和工程检测中心完成各自项目审核工作,学院负责审定工作。其它非资质类项目由项目组负责审核,学院负责审定。

存在以下情况的,学院组织审核、审定两级审查:

(1)以往的成果社会反映不好的;

(2)负责人有过不良记录的.。

相关的审查费用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九条 审定通过后的成果方能报送委托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成果管理规范,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填写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类表格。

第五章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

第二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应在合同规定的完成年限内结题。特殊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应商请委托方同意,提出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的申请,经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核,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因项目负责人原因,造成我方违约的,其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横向项目应以委托方出具的验收(或结题)意见(加盖公章)或专家组验收意见为结题依据。委托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方式结题。

第二十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验收证明、研究总结报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报告等,全部交学院备份存档,以便查阅、宣传、推广和转化。

第六章 横向科研项目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横向科研项目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分配、履职考核、职称晋升挂钩。

第二十六条 横向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负责人将被计入不良记录一次。取消与该项目挂钩的年终奖励分配。

(1)项目实施中态度不认真、各环节敷衍了事;

(2)成果存在冒名代签情况;

(3)审查中发现成果有明显错误的;

(4)项目资料不归档、或者归档资料不完整;

(5)受到委托方投诉但尚能正常履约的;

(6)其他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横向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停项目负责人承担同类项目资格一年,项目负责人当年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1)未能有效控制项目的进度,履约滞后严重的;

(2)未能有效控制项目的质量,成果未通过审查的;

(3)委托方意见较大,投诉到学校有关部门的;

(4)其他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横向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停项目负责人承担同类项目资格五年,项目负责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1)因所负责项目的原因,造成停用或取消资质的;

(2)因项目的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委托方索赔的;或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3)其他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承担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离、退休人员承担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8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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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引导语:为加强我公司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投资效益,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属于公司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品牌和各项资源条件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前提,科研人员要充分认识公司的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二条 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科研项目的管理层次、职责、科研课题的申请、论证和立项,科研计划的编制,科研计划的实施,科研计划的检查,科研计划的总结和验收。

第三条 项目管理层次及相关职责:

公司的项目管理实行科技公司、下属事业部两级管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技术中心办公室代表公司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宏观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的签订、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鉴定及后续的申报奖励管理等;各部门、下属事业部配合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具体管理、进度检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结题鉴定及成果转化以及专利、标准、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提供。

1、公司设项目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终审评估。

该委员会主任由总裁兼任,其他成员根据项目类型由公司研究所、推广应用、资产财务、市场营销、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是:

(1) 审定各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

(2) 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

(3) 审定各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目间的任务与进度, 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

(4) 主持并批准项目内部阶段成果的验收;

2、技术中心办公室为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应由项目主持的各项活动(会 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

(2) 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 负责文档的建立与保管;

(3)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检查,上报项目季、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组织项目验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准备。

3、科研项目的管理分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事业部研究所两级,公司技术中心办侧重重点项目的管理,事业部研究所从事一般项目的管理。

(1)公司重点计划项目

ⅰ、国家级、市部级、区级项目和课题;

ⅱ、国家级、市部级、区级各类基金项目;

ⅲ、产学研合作项目;

ⅳ、其它重大计划项目;

(2)事业部一般项目

ⅰ、公司委托的研究项目;

ⅱ、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立项的研究项目;

ⅲ、原有产品质量提升、工艺改进项目。

第二章 科研项目的申请、论证和立项

第四条 凡申请列入上级科研计划的公司级重点计划项目,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材料(填写内容要认真、详细,论据充分,经费预算合理,并由课题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签名),由主管科研的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五条 申报上级项目,采用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方式,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申请上报。

第六条 凡属事业部管一般计划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书》和《经费预算计划表》,经所在的事业部领导批准,由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立项 ,在技术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三章 科研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 公司科研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承担的国家、行业、市重点科研项目、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产学研项目及事业部内部研发项目等。

第八条 公司科研计划每年编制一次。课题负责人按照原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及安排,将本课题下年度的研究计划、目标等内容填入《上海中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度科研计划表》(对新立项目,必须有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年10月底前报技术中心办公室。技术中心办公室对报送的科研计划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评估,编入下年度的公司科研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科研计划的实施

第九条 科研计划项目确立后,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和条件及组织领导五落实,保证计划合同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区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协调和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公司、事业部两级管理机构要经常了解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计划的执行,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 科研计划的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对所有科研项目每季度检查一次进度(见附表三: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项目承担部门要定期向技术中心办公室上报情况。

(一) 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

要求各课题组每季度对照科研计划实事求是地对研发情况做出评价,评价分四类:(1)按计划进度进行(2)进度超前 (3)拖延 (4)停顿

(5)申请撤消;

2、取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认真总结进展情况,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详叙其成果的内容和水平。

3、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对照计划要求,写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和阻碍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和拟解决的措施。

4、经费和人员情况

对照计划,报送本季度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参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变动情况。

项目的实施实行定期小结汇报的制度,每一个项目应在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季度进展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技术中心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各项目的季、年度进展,发布项目进展报告。

第六章 科研项目的总结、验收和评价

第十二条 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 应对照《项目申请表》或《技术合同书》的条款认真总结,整理出完整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报技术中心办

公室,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办法组织验收、鉴定和上报,并将完整资料送档案室存档。其成果的奖励、转让和专利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司科研项目及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转让或泄密。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听从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违反规定的科研人员在其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成果奖励和其所在部门的科研编制下达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项目经费及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资财管理部统一管理。

3、项目经费摊入项目费用,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十八条 项目档案管理

1、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文件文献、样品、软件、书籍、技术合同、函电、洽谈记录等,均有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项目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论证和决策程序结束后,项目档案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如有特殊情况,由技术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在技术中心办公室,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项目管理计划书

2、项目鉴定(验收)需提供的文件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

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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